從事餐廳六年,突然在上個月底把店收掉,也沒事先告知收掉當天才說,重點是資遣費只給我不到一個月,也不敢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因為他說他還有一間店怕麻煩,因為我有算過我資遣費總共四個月,有開口要但是老板叫我去總店做也是九月份才問我的,想省下我的資遣費,但是我婉拒了,加班沒加薪,遲到扣超多,重點我想到勞工局申請調解,但是不知道因為老闆有開口問我到總店上班我拒絕,不知道對我有利嗎?
調職有"五原則"看看有沒有吻合http://www.cheers.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23940不要認為老闆調職一定要接受~有時是惡意的老闆怕麻煩~你不怕就好了該拿的錢還是要拿預告資遣還有錢拿很多資訊自己找一下勞工局網頁就有
kwc27 wrote:但是他是九月才問的...(恕刪) 要資遣要先預告有"求職假"若是沒有預告則是要給"預告工資"http://bola.gov.taipei/ct.asp?xItem=43584957&ctNode=63848&mp=11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