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基本工資月薪為20008,時薪為126。
我怎麼覺得怎麼算對時薪制都不利
我的假設是一份正常的工作是週休二日,每月上班天數為22天,每天上班8小時,月薪談定25000元。
那麼,這份工作每月工時將是176小時,以月薪25000除以176小時得平均工時為142元。
且說我對時薪制的看法,企業在常態性用人之外,突發性的人力需求,以時薪制來做為短期需求的支付,
可以說是我需要僱佣兵,那麼僱佣兵的價碼理應比較高,怎麼反而比月薪的還要低。
就算說我的比較基準點應該以勞動法來看,
假設是一份正常的工作是週休二日,每月上班天數為22天,每天上班8小時,月薪談定20008元。
那麼,這份工作每月工時將是176小時,以月薪20008除以176小時得平均工時為113元。
113 vs 126 看起來似乎差別不太只多了11.6%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