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司公告 10/25 10/31 依法休假了,當然..每個同仁都爽在心裡, 但表面都...很平淡....但我想...01很多人的公司, 可能不見得如此...你工作的公司有放這2天嗎?當然先排除已事先排定假的工作性質,單純就...一~五固定上班的工作同仁們若公司沒放, 你們敢爭取嗎?還是就自然的給它...放假 或 奴性的去上平常班了呢?(若算成加班費的不算喔)我小朋友的安親班也早公告 10/25 10/31 不接送了
Dear all:依照勞動部的規定 10/25 臺灣光復節及 10/31 蔣公誕辰紀念日, 這兩天當天為勞工休假日,但因當天股匯市及銀行都為正常上班日, 並考慮到不影響公司的營運下, 10/25 及10/31當天還是為正常上班日,請各位同仁準時出席上班, 並依照勞基法補假辦法補假一日, 會於11/2 統一於補假欄中匯入可休假的時數,方便讓各位同仁自行支配, 若10/25及10/31當天不克出席者, 請依循正常請假方式進行辦理, 這兩天餐廳是正常營運的.另外特別提醒, 105年度當年度的特休及補休, 請於105/12/31前使用完畢, 否則會歸零.請各位特別注意.給假了,不放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