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在新竹,分公司在台南
我在分公司上班,接到消息說要關閉台南分公司
關閉後要求員工上新竹總公司上班
(感覺這樣要求是不想付資遣費,想讓員工自行離職)
因家庭因素無法上去總公司上班
請問該怎麼辦?
shin1986 wrote:
http://www.alr.org.tw/news.php?action=2&news_id=45
法源
看看吧
看起來
這一條對你很有利
"(四) 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