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順X3C上班,年終獎金是一個月分兩次給(1/25跟3/10),1/25先給60%(金額正確),3/10發現年終少給3000,去詢問店長,店長表示那是區主管決定的,說可能我是要離職的員工(本人打算在4月初離職)也可能是你上班偷懶,反正就各種理由可以扣我年終,跟當初說好的根本不一樣,對公司也無可奈何,哀
你要明白一件事,年终奖金除非你们合同有明确规定,否则这就是公司的恩宠,公司没有义務一定要给你年终奖金,你错就错在年终奖金还没有领到手就提离职,站在公司的立场没有义务要多给你钱,反正你再也不会为公司效力了…
之前跟朋友聊到,我去應徵時對方說公司福利多好多好的....當下我沒回話,我回來後跟我朋友說:除了月薪外,其他獎金福利年終什麼的都是虛的!勞基法只規定月薪要給,其他的他高興給就給,不高興給就不給,不違法!至於要離職什麼的,千萬要等該拿到的錢都拿到後才提離職,現在太多公司玩陰的,要保護好自己!
rukawa1 wrote:之前跟朋友聊到,我...(恕刪) 網路上人力銀行太多都寫好看的之前去面試一家旅行社做網頁設計,104上面寫周休二日面試時跟我說禮拜六要跟另個人輪流待公司接電話沒錯,應徵網頁設計結果說要當接線生還沒有周休二日很多公司說的三節獎金也都看看就好現在只能繼續提升自我能力來找到更好的工作了
0001231 wrote:很多公司都一樣,例...(恕刪) 真的只能認了~亮的發白 wrote:與其把時間拿來想這個不如創一間可以善待員工的公司。 只是跟當初說好的不一樣,單純發發牢騷,也沒特別想什麼@@我有能力早就開公司囉~就是沒能力才領人家薪水嘛但不代表我當不了老闆就應該被老闆欺負,是吧?我先等你創一間善待員工的公司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