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個牢騷
這是以前待過的一個職場
真的是呆子才會待
請教一下
吃飯時間扣薪資
跟要求員工賠償竊盜損失
是違法的吧
====================
實在很難很難理解
為什麼要這樣子
要在員工薪資上面動手腳找一堆名堂苛扣
洋酒被偷走要賠錢
請問是員工喝掉的嗎
竊賊都是看時機下手的
結帳最忙的時候很難預防
一罐洋酒1400 一天133x8小時才多少錢
賠錢今天又是白上了
這樣一直賠沒有員工受的了
說要趕快把貴重的酒收起來也不收
被偷了快一萬才醒過來
我一直提示這樣對嗎對嗎?
當老闆那麼多年還聽不懂
吃飯時間也想扣錢
零售業早晚用餐時間是打烊關門休息
還是放員工出去休息一個小時
既然只是在辦公室隨便吃一吃
還是隨時stand by
那就算是在工作中是要扣什麼
每天還硬要扣15分鐘的錢
連大夜班沒有休息時間也想要扣
店裡是這樣沒賺錢嗎省錢省到這種地步

大夜很輕鬆當然輕鬆
一個晚上接六台貨車而已啦
冷藏貨乳品飯團便當冷凍食品冰塊
洗咖啡機包子 蒸箱 報紙 包裹
從23-05不能停下來
尤其是盤點前一天還要演個戲給總公司看
上貨理貨直到全部做完
就算餓著肚子也是不然又是一個品保缺失
我一個月就瘦了3-5公斤
我想應該是很輕鬆

遲到也要溢扣
我們一分鐘才賺個2塊半
你就想要一分鐘扣五塊
不知道我們常常睡不夠還會痛醒嗎
====================
文章關鍵字
總結

"有能力的人,不會待在這"




吃飯不算工作時間

跟遲到扣薪水


其實都算合理




老闆 怎可能算不精

是看誰凹得兇 誰又能撐得住



改變老闆很難

另謀出路 就是最好的選擇


如果今天 你是非常有價值的人

老闆還敢這樣對待嗎?


拿這個理由 勉勵自己

serio wrote:
發個牢騷這是以前待...(恕刪)

這種就早早離職後再告公司啊,這種公司都有很多違法的點可以告
法律有規定每連續做幾個小時必須有休息時間歐(是要算薪水的,並且不包含用餐時間,用餐時間是另外的,但用餐時間可以不算薪水)

然後酒類遺失要罰錢這點需要調出監視畫面來判定
若是員工故意讓人偷當然要罰錢
但若是無法預防的被偷,哼哼,當然公司要自己負責
無法預防的這種情況在法律裡面公司穩輸的
但也要看你有沒有膽子告公司,畢竟
9成台灣人罵歸罵,但全都是散沙
還更甚有些被欺負的人會幫著欺負他的老闆說話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直到我學到一個名詞
"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然後我現在做的廚房內務我還沒兩個月就瘦了10公斤歐~啾咪
也是忙的不要不要的歐
但我該拿的加班費假日加班費國定假日加班費我絕對不會讓公司少給我一毛錢
紅塵紛紛情難了,風雲變幻醉一場 慢慢長途尋真我,千杯難倒一酒湘 癡心躊斷緞愁腸,豪情傲劍渡河江

Te2530 wrote:
總結
"有能力的人,不會待在這"


說得全台灣"大夜"都沒能力似的

我常半夜去超商買東西,大夜超辛苦的

皮日休 wrote:
說得全台灣'大夜'...(恕刪)




如果偏要刻意想成這樣


那我也是只能說


抱歉加上遺憾

零售業
吃飯時間
也是隨時準備支援
不是真正在休息
我曾經邊吃飯邊大號
因為等一下還要外送
如果不算上班
那大家中午晚上
關門吃飯就好了
不算錢我還營業啥
serio wrote:
吃飯時間
也是隨時準備支援
不是真正在休息


真的,12點半吃飯其實都在支援結帳

之後大家都很精

出去吃,別在店長室吃
剛出社會時做過小七,
真的是很辛苦又被凹到不行,
東西被偷了也是有惡員賠償,
當時算的時薪略高於一般打工,
然後有勞健保,代價是一人當兩人用,
諸多的不合理,一個月我就閃人了,
之後去超商消費,我都會很尊重店員,
結帳人多也不會催,他們真的很忙,
台灣超商服務相當雜,十分辛苦,
但很可惜的,沒有合理薪資代價。

台灣很多服務業、餐飲烘焙業等等,
很辛苦,真的很辛苦,
甚至技能培養時間很長,
數年、數十年才能慢慢累積技能升遷,
縱使爬到主管階級等等,
職業生涯上最終的頂點還是不足五萬,
有的產業在台灣真的就只能這樣而已。

更不用說若遇到無良公司,
工時長,責任制等無良規則,
常常免費加班加到吐,
大半人生耗在這種地方,
改變的機會只會越來越少。

01上沒個五萬常被稱為低薪,
然後常被指為沒能力或不夠努力,
我想有的薪資上位者,
就是無法體會不同行業的辛苦,
台灣很多平價的好服務好產品,
就是由群辛苦的低薪勞工提供出來的,
他們有技術也很有效率,
但始終無法有相對合理的收入。

當人們享受著服務與低價的好處,
啃的就是這群勞工的血與汗,
然後沒感謝也罷,
還直指沒能力不努力,
甚至還討價還價希望能更便宜,
實在是很不厚道的,
但資本社會就是那麼現實不是嗎?
能做的只有改變自己的腳步,
趁年輕趁還沒有家累趕緊跳。

我的建議是,樓主說的這種工作,
若沒超過三萬真的不要再做了,
有超過也不宜久做,想學的學到就閃,
 養出慣老闆,勞方的濫情也有責任,
沒超過三萬的工作到處都有,
找個正常一點的工作我想沒那麼難,
重點是後續的升遷發展與未來性。

還有就是不要習慣低薪,
更不要習慣被壓榨,
明顯不合理的工作該換就要換,
因為做久了,腳麻了,會不敢換工作,
會以為世界上到處都是這樣,
等年紀大了,工作只會越來越難找,
一生就被這樣壓榨到做不下去為止,
老闆是無法為你的健康與未來負責的。

夢與理想的實現者 wrote:
剛出社會時做過小七,
真的是很辛苦又被凹到不行,


層層剝削,到最下方當然是最慘的那個!
如果是加盟店,能動用的員工薪資其實不多!!

當然能夠將風險往外推是最好!!


夢與理想的實現者 wrote:
01上沒個五萬常被稱為低薪,
然後常被指為沒能力或不夠努力,
我想有的薪資上位者,
就是無法體會不同行業的辛苦,


在某些人的看法來說,也不過就是結帳理貨,有什麼難的?認真來說,這就是屬於勞力性質的工作!

在某些人來說,我高位自大,不削這等階層!

上面的人意思~我猜是第一種!
同樣勞力工作,你可以選擇去工地搬鋼筋水泥、磚角,自己選擇的工作其實是沒必要哀嚎!


高位自大的人才會訂定一個層級,那種人最喜歡瞧不起人了!!
我穿破破爛爛髒衣服去超商消費,也曾被當乞丐看待!!
台灣其實很多人是靠外表來評斷對方,所以我比較喜歡穿著越糟糕越好!


夢與理想的實現者 wrote:
台灣超商服務相當雜,十分辛苦,
但很可惜的,沒有合理薪資代價。


這要追究到源頭,媒體只會追究報店長,店長有苦說不出!
一個月的薪資支出有限額,就算店主自己做也只是替人打工而已!
層層剝削~
媒體不敢碰的一環~



夢與理想的實現者 wrote:
養出慣老闆,勞方的濫情也有責任,

很多人放不掉~
這就是樓上所說的!!!!

Te2530 wrote:
總結
"有能力的人,不會待在這"


會對這句話特別有反應的話,或是會錯意~那這樣的人我也不覺得能做甚麼工作!!




要成為會被人需要的人,而不是需要對方的人!

表現出最好的一面一個月,下個月離職!
每個工作在最短時間上手,在最顛峰的狀態下離開!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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