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上最近接觸到一個講師,
由於業務性質比較特殊,
講師是身障朋友。
由於是第二次接觸講師了,
陪同演講的場合都是學校,
第一次是國小、第二次是大學,
他演講的主題都一樣,
內容也不怎麼調整,
只是兩個場次時間短的沒有影片分享,
的差別而已(影片內容感覺就是youtube的心靈小語)
礙於我的單位比較像是在做品牌形象,
講師提供的內容我發現並不是很理想,
其實很想跟指派講師的單位說這位講師不適任,
但想說其實給身障朋友機會練習,
不要這麼嚴格。
外加講師因為交通不便利,
需要接送,
我想舉手之勞是很OK的,
依約前往,
講師卻遲到也不接電話,
事後才知道去買早餐,
我覺得這是工作的態度和禮儀,
不管有什麼私事要處理,
其實一通電話我都可以接受,
甚至提早說我都可以幫忙買早餐,
讓人在那邊乾等很失禮。
活動結束後和講師說了一下他遲到的事情,
他卻連續打電話、傳簡訊道歉了很多遍,
次數頻繁到讓人很煩了,
這樣怪怪的行為,
我就更不敢跟他說他演講的內容是需要修正的,
我覺得這樣子的軟騷擾,
讓我覺得不知道要怎麼處理比較合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