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邊是否有熟悉公務人員任用的大大…
是這樣的
我剛考上高考,最近分發到機關服務了
第一天報到填資料的時候
其中一個欄位好像是俸級吧,上面直接寫我是五本五
我看了覺得很奇怪,就問同事(報到當天主管剛好請假…)
同事說,我這個位子是五等到七等
可是我記得高考上了之後不應該是六職等嗎??怎會是五本五呢?
後來我去翻法令
有找到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之1
上面寫說,「各機關職務,依職務列等表規定列二個或三個職等者,初任該職務人員應自所列最低職等任用」
然後又找到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3條
上面寫說,「高等考試之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三級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之任用資格」
所以我在想
這個意思是不是說,因為我這個位子的職務列等是五到七
所以先以五等任用
等試用期滿及格,銓敘審定過後,就會以六職等任用
請問我上述的理解是否正確呢?
如果不正確,懇請懂這一塊的大大指導一下…
我知道可以問機關人事啦,但我想自己先搞清楚一下,所以才來這裡問
謝謝大家!!
rebeccaweng wrote:
請問這邊是否有熟悉公務人員任用的大大…
是這樣的
我剛考上高考,最近分發到機關服務了
第一天報到填資料的時候
其中一個欄位好像是俸級吧,上面直接寫我是五本五
我看了覺得很奇怪,就問同事(報到當天主管剛好請假…)
同事說,我這個位子是五等到七等
可是我記得高考上了之後不應該是六職等嗎??怎會是五本五呢?
後來我去翻法令
有找到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之1
上面寫說,「各機關職務,依職務列等表規定列二個或三個職等者,初任該職務人員應自所列最低職等任用」
然後又找到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3條
上面寫說,「高等考試之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三級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之任用資格」
所以我在想
這個意思是不是說,因為我這個位子的職務列等是五到七
所以先以五等任用
等試用期滿及格,銓敘審定過後,就會以六職等任用
請問我上述的理解是否正確呢?
如果不正確,懇請懂這一塊的大大指導一下…
我知道可以問機關人事啦,但我想自己先搞清楚一下,所以才來這裡問
謝謝大家!!
因為你報到後有四個月必須接受基礎訓練(加上一個月的實務訓練)
這段期間你所領的薪水是以委任五本五計算
等四個月訓練期滿後就會變成薦任六本一敘薪
另外補充一下
你現在還不算是正式公務員
必須經過四個月的基礎訓練再加上六個月的試用期
共計十個月通過後才算是正式公務員
所以這段期間不要太混的話考試也要好好考是一定會通過的
因為現在有淘汰制所以要努力點喔
敝人目前現任是高考公務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