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停⋯去或留?

謝謝link0430的回覆,這個問題我之前就已經問過我老公及我家人了喔,大家都是支持及尊重我的決定,並在我選擇後給我全力支持及後盾(像是我爸媽會在我上班後幫我帶小孩之類的),謝謝你喔
謝謝leila-sung 的回覆,年資除了特休的天數外跟薪水也很有關係,尤其是年終,有了小孩後總是希望多賺點錢哈,單趟開車時間可能差不多一小時,但是上下班塞車真的就要開到1.5小時,下雨天氣差或是遇上車禍那時間就是無法估計了,我也是想把開車的時間省下來陪小孩,謝謝你的回覆
leimi謝謝你的回覆,可是你的回覆好像讓我沒有參考的價值,老公的薪水當然夠我跟小孩吃穿,不然我怎麼願意放棄高薪請育嬰假在家帶小孩當沒收入的全職媽媽,這二年我們生活品質也沒下降也照出國,這孩子也是在我們經濟能力穩定並存了一筆錢後計畫出生的,只是孩子已慢慢長大,他已經不需要我24小時的看顧,也需要去上課跟其他小朋友相處過同儕生活,若他去上課我沒事在家不找份工作做,是我自己會閒的發慌,謝謝你的回覆,的希望你下次回覆能先看清楚對方需要的意見是什麼
這,很正常
連國營都一樣
育嬰假回來
有很高的機率不在原單位、原地點
唯一不同的是年資、職等、薪俸不會被變更
還有不會被調離本縣市
因為世界不會為了你停留
公職要請育嬰假
都還要找到職務代理人了
更何況你的私人企業




我是奉勸跳槽
出去的年薪都一樣
就沒必要捨棄陪伴孩子的時間
孩子的成長不等人,且無價
我當年捨棄在上市櫃高薪高獎金的技師工作
努力K書跑到國營任職
又花時間爬到管理階追回之前的薪資水準
就是不想錯失陪伴孩子的時間
也不想把照顧小孩的責任扔給太太一個人
cedartin wrote:
leimi謝謝你的回(恕刪)


替老公說話自首說其實是太閒了?

那義工團很需要樓主這款人才啊,醫院志工,寺廟端茶奉水,包準充實的不要不要旳

也可以小七超商打工,然後薪水直接捐大愛,反正樓主不愁吃穿,只求精神滿足....
一個半小時?這也太遠了吧!直接離職最實在,每天交通跟時間成本就不划算,隨便找月薪3萬有週休的工作吧!
cedartin wrote:
希望大家給我一些意見(恕刪)


等等,你需要瞭解一些法律,不要隨便答應雇主。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規定:

「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

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二、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雇主因前項各款原因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應於三十日前通知之,並應依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這裡的「復職」,在同法第3條第9款則規定了:「復職:指回復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之原有工作。」

所以雇主沒有上述合法的理由,在你申請復職時,是不能調動你的職務跟待遇的,因為你原先跟雇主的聘僱合約跟條件,就是你留停前的那份不變。

簡單講,只要不是上述這四個理由,無法讓你復職(回復原有職位),就應該辦理資遣,並且核算所有該給你的前。

法律上規定,雇主因為人力需求,在有人留停時,只能以暫時替代人力為優先,如果因為是專業性業務無法用替代人力取代,得另外聘請人,導致你復職時,無法回復原有職位,也不能強迫你調動職務,只能合法資遣你了。如果雇主說,我已經給你其他比較低的職務,是你自己不要的,請你自己辦離職,我們無法給你資遣費,那雇主就違法了。
cedartin wrote:
希望大家給我一些意見...(恕刪)

申請勞資調節,不行就請公司資遣吧,
要拿非自願離職單,
至少會有資遣費+30天預告的錢跟6個月失業補助,
提早就業,政府也會有獎勵,
趁這段時間,找適合的工作。

薪水減半,還要花三個小時通勤,
減掉交通費,就更少了。
還比失業補助少,60%勞保薪資+每一個小孩再加10%
如果是45800*70%=32000了
前半年領失業補助,後半年參加職訓,也可以領同等的錢。
cedartin wrote:
以我的經歷,住家附近的工作也大概年薪50萬左右,但是年資需要重新算起(恕刪)


答案很清楚啦!

年資不能當飯吃, 3個小時車程真的太遠

能在居家附近找到差不多年新的工作就直接上了吧!

有小孩後很多時候時間不是你可以控制的 (小孩出了啥狀況要回去處理....)
cedartin wrote:
希望大家給我一些意見(恕刪)



三小時

通勤費就不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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