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你公司連薪水都降這麼多,我覺得擺明逼退你,這種沒有情義的公司不要待,前面有人建議不錯,你請公司資遣你(我當初有考慮不回去,公司說如果我不回去他會用資遣的方式,算一算資遣費印象不少,但怕找工作困難我才選擇回去再騎驢找馬),千萬不要自己離職,資遣你可以領失業補助(沒有什麼好丟臉),失業補助的錢也快三萬了,這期間還不用上班,這期間去找工作壓力才不會太大。如果對勞資有問題建議直接打去勞工局詢問最快最專業
我們二者情況差別是你薪資降太多了,回去沒有比較好,失業補助如果=或接近三萬建議你直接被資遣再找工作了,三萬通勤三小時真的不划算
對了,我找工作時也困擾如何和新公司說明原因,問了人資部落客的建議後,我老實說因為育嬰回來換了職位,但還是千萬不要批評前公司,就說換的新職位是沒興趣之類的,所以想再找工作,不要隱瞞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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