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家人因為疫情關係遇到一個疑似被公司吃豆腐的事情,想跟各位HR大大請教。

目前家人身份為台灣聘用,外派越南的幹部,薪資領台幣底薪加日支費。

原定行程:3/17下午從越南搭機,3/18-3/27返台假10天,3/27返越。

但,3/17那天在登機室等飛機時,公司打來告知今天返台可能要在台隔離14天,如果堅持返台,14天都要扣自己的假或是不支薪的隔離假。
因家裡有事,所以同意如被隔離,就用自己的假。

抵台後,確認越南已升級為第三級所以3/18-3/31要隔離。

被隔離幾天後,越南政府突然發布禁止外國人入境,加上台灣清明連假關係,所有滯留台灣無法返回越南的職員(10幾人),總部HR都通知4/6再進辦公室上班,4/6之前的假為公假。

但我家人的部門主管,針對他一人,說4/1-4/5不可用公假,要扣自己的假,但只有他一個人,其他滯留台灣的同事(不同部門)都是公假,因為主管覺得當時我堅持返台不取消休假,但人都已經在登機門了,但隔離期間家人也同意用自己的假,4/1後已隔離完,誰也無法預料後來越南會封關啊…
HR幫忙協商數次後,說還是以部門主管決策為主,建議不要再爭取(吵),怕這樣主管印象不好。

如果大家一視同仁我們沒意見,但只有我們要扣自己假,一切不是應該就照總部規定一致都公假嗎?

目前爭議的4/1-4/5,派外人員,該跟哪一個國家的行事曆呢?

其中的4/2-4/5是台灣連假,
4/2和4/5是越南假日,
這樣怎麼樣都不該5天都扣自己的假吧…

想請問大家覺得我們要繼續跟他們爭取嗎?這是一個公平性的問題
或是有沒有什麼法令可以拿來輔助?
因目前在勞基法都沒有看到

謝謝大家~
你又叭啦不贏公司,哎,勞工的悲哀。
台勞(派外人員)那有啥權力跟雇主討論、該跟哪一個國家的行事曆........

例:中國一年不含春節有二次十多天法定的連假(1/5.1/10)、有幾個台勞休過?。

起的比雞早、吃的比豬差、做的比牛累、是很多台勞(派外人員)的血照。

跟公司爭取因疫情因素所造不可抗力的原因、要求公假比照(越籍人員)辦理....若你是雇主也會考慮是否適任吧。

職場沒啥公不公平、只有要與不要、跟雇主爭、只會換來一鼻子灰。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