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跟雇主申請出勤記錄影本 這樣不會有問題嗎? 一個勞方員工去跟雇主申請 如果跟雇主申請了 雇主更改了紀錄 那勞方是不是就沒辦法 證明當初的出勤時間 還是能請勞工局協助去申請 比較有權限好讓雇主無法做手腳? 而且目前已離職 感覺完全沒威脅 有更多時間做手腳?
book110 wrote:你在跟雇主打勞動官司(恕刪) 是傳統紙卡哈哈 我用詞不當 是想形容對雇主沒有壓力有更多時間來做手腳同事當證人也是離職的員工來當證人 有沒有加分了還是需要在職員工 才有加分的效果呢?感謝您的回覆
緯12345 wrote:是傳統紙卡 哈哈 我(恕刪) 先不論是否雇主惡意課扣工資。若只是損失數日工資或金額不大、若只為出一口氣去勞工局仲裁、跟本吃力也不划算。因為就算你贏了、也只掏回小小金額、雖要來回多次勞工局及蒐證的心力。職場不平的事太多了~忍不了、就自己出市當老板。
leimi wrote:不管什麼方式最好你自(恕刪) 談白說我也在考慮這問題 算一算工資加班費+無薪假+6%勞退提撥 如果都成立目前稍微試算 約莫4萬左右但前提是都成立並領回 而且我也想過這間公司成立十年 經營模式都這樣 為何也都沒人向勞工局提出異議 或許真的有律師團真的覺得麻煩也因為這樣在網路上爬文 問了一些大哥大姊想知道 成功率有多大
book110 wrote:先不論是否雇主惡意課(恕刪) 算一算約莫四萬左右\其實內心有一直在想 要不要我這人真很怕麻煩 但是職場上真的太多這種而真的有問題 又能提出方法解決為何不去做 我想大多數人都怕麻煩而不去做而造就現在這麼多這種老闆該給的不給 拿回的也只是該拿的 應該給的但就跑勞工局 又開勞資協議 真的是覺得很麻煩為了四萬 還在猶豫 到處爬文看看 到處問問看看自己成功機率多大 又或者要花多少時間來取得這些金額也在想 一家店經營這麼久 也都沒有勞資問題是不是雇主有方法的逃避或者方法解決真的是有點頭痛又煩本來該拿的東西 卻要花這些時間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