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6/30公司收起來,有非自願離職證明
雖然有失業金可以領,她還是很努力找工作
8/1又找到新工作,也有勞保,但是最近新公司似乎又搖搖欲墜

請問新公司如果也收了,只做一個多月,能跟新公司要非自願離職證明嗎?
她還領得到失業給付嗎?
文章關鍵字
cykuo919 wrote:
我有一個朋友,6/3...(恕刪)

提前就業有獎勵,
能不能再繼續領失業津貼就直接問問勞保局。
yuchingyuching wrote:
提前就業有獎勵,能不(恕刪)


新工作做滿三個月才有獎勵!

我也覺得她很倒楣,從一個坑跳到另一個坑

不過現在實在很不景氣!
新工作就業超過三個月
如果尚未申請提前就業獎勵後即失業
可以繼續請領到期限為止
如以申請了獎勵就不能請領
期限是45歲以下六個月
45以上九個月
扣除掉已請領月數就是可再請領月數

請領完後就業保險年資重新計算
一年以上的就業保險年資才能請領失業補助
就業保險年資跟勞保年資無關
歐得18 wrote:
新工作就業超過三個月
如果尚未申請提前就業獎勵後即失業
可以繼續請領到期限為止
如以申請了獎勵就不能請領
期限是45歲以下六個月
45以上九個月
扣除掉已請領月數就是可再請領月數


謝謝您的回答

感激不盡
找到這張
cykuo919 wrote:
找到這張(恕刪)

這張沒錯!
1.若未滿三個月被資遣,則是續跑失業補助流程
2.做滿三個月可以領提前就業獎金的總金額一半(6個月的1/2,若有先領過n個月的失業補助則領剩下的月份,最多6個月)

若三個月後不幸又被資遣,則是領取原剩下的1/2,分月領不是一次領取。

3.滿三個月的計算不限同公司,若是三個月內不適應新工作而更換也沒關係!會累計
(親自打去問過勞保局)
junjun886 wrote:
這張沒錯!1.若未滿(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

政府的法規有時候還真難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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