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查了勞基法未滿一年需要10天前告知
想了解過年這段時間有算在這10天裡面嗎?
麻煩各位幫我解惑
謝謝
辰辰嘞 wrote:
目前工作到農曆年前約9(恕刪)

各種假日都有算進預告日內
辰辰嘞
感謝解惑
辰辰嘞 wrote:
目前工作到農曆年前約9(恕刪)


離職預告假日、例假日、國定假日、特別休假 都算在內

以你這例子來說你想A過年休假有錢領
但公司可以不需要交接直接叫你滾(就是在過年前就叫你滾)
最聰明的辦法是過完年領完錢,才說我要離職

離職預告日是公司留你的極限時間
但公司有權力不需交接就叫你滾蛋(雖然這違法)但可以作假
當然勞基法賦予勞工的離職權利比較大,你要硬凹公司(臉皮厚點還是你獲勝)
所以常聽到人家說,不做的人最大這句話可不是說假的
辰辰嘞
謝謝解惑
驫騳馬 wrote:
以你這例子來說你想A過年休假有錢領
但公司可以不需要交接直接叫你滾(就是在過年前就叫你滾)
最聰明的辦法是過完年領完錢,才說我要離職


+1

公司沒這麼傻的, 還讓你領過年假期的薪水

你年前一提離職就會要你做到今天就好!

已經多給你年終(雖然待9個月也不會有多少),

怎麼可能還讓你多領一星期的薪水
辰辰嘞 wrote:
目前工作到農曆年前約9(恕刪)


若想領年終,建議到2月底結束~
你會算~ 公司比你會算!!
文內提到預計1/28,肯定年終沒了
就算2/15離職~ 人事部門可能要你做到1月底.....連年終都省了
年後上班幾天提出~ 最保險了!!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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