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上班族覺得這樣遊戲規則不合理,她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提問,公司辦活動員工非參加不可嗎?既然是員工福利,不是應該自由參加嗎?為什麼去員工旅遊還要讓員工用自己的假,豈非變相扣薪?
原PO疑惑,員工旅遊公司會按年資補貼,但通常要用到自己的特休假,如果特休不夠還可能要請事假,等於變相扣薪,有些員工不想參加,卻又被公司告知「不能不去」。她覺得這樣強迫員工參加員旅,根本失去員工福利的美意。
有人突破盲點,「參與感」、「怎麼會把公司活動當成福利呢?強迫性無薪加班罷了」、「不去會被冠上不合群、不團結」、「台灣公司日常」、「一般公司的員工旅遊,本來就是配合老闆或高層喜愛的活動啊,當然不去就被盯」、「大家都自由參加,沒幾隻貓要去,怎麼跟旅行社殺價?」、「怕不參加的太多公司、老闆、主辦人、主辦單位沒面子」。
有人提出建言,「建議問問勞工局喔」、「通常是不參加就上班,但是有的公司要求團隊精神,妳覺得不OK的盡快換工作」。
不少過來人回應,「我還遇過員工旅遊要自己開車的,還不能核銷油費」、「台灣大部分公司都這樣,員工旅遊是用自己的假去的」、「前公司員工旅遊去五天四夜,其中兩天是假日,要扣自己的假,公司負擔1/3費用」、「員工旅遊和聚餐都要去,沒有去的話,扣績效、全勤獎金都沒有」、「最怕的是...員工旅遊搞得跟教育訓練然後還叫你出錢」。
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