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從5月附近因新冠疫情,公司裡有不少人陸續請了照顧假(等同事假但是無上限)
因單位助理會每天寄出勤表出來,所以有些人請假很容易看出來
昨天公司發薪水剛好聽到一些同事在說話,
剛好聽到有人要去勞工局申訴
因為她6月績效獎金被扣了300元(原始2400但是近年都只有50%上下被扣300應該差不多還有1000)
我聽到的時候才知道公司還真慷慨一個從學校開始遠距教學
就沒有上過一天班的人還有績效獎金可以領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去年她們請照顧假期間
她們這些沒上班的同事領的績效獎金跟有上班的人一樣多
請問各位網友各位的公司請照顧假還有績效獎金嗎?
wen2558 wrote:
今年從5月附近因新冠(恕刪)

投訴成功對你們有什麼影響? ?
wen2558
其實成不成功都不會有影響,而且聽說勞工局已經回她只要沒動到本薪,就是雇主的權利
wen2558 wrote:
今年從5月附近因新冠...(恕刪)


獎金有什麼好投訴的
都請假了還斤斤計較,
趕快去申訴,
結果就是
要嘛你自己離職
要嘛考績以後都不理想,然後升職沒希望,加薪沒份

其實不用搞到申訴的階段,只要讓主管不爽,搞你的方式多的是
wen2558
其實她是基層作業員沒有升職加薪的希望,但是獎金年終主管還是可以調整
就名目來說,獎金本來就是恩惠性給予,不給都沒有問題

就法來說,勞基法只保障勞工的基本權益

所以唯一可以探討的點是,如果扣掉這項獎金名目,該員的薪水就低於基本薪資,那這個就是違法
wen2558
我們公司本薪就已經比基本薪資高這沒問題
wen2558 wrote:
家庭照顧假


家庭照顧假–>每年7天(併入每年14天事假額度)。

防疫照顧假–>得不給薪,如有給薪雇主可按薪資金額2倍申報費用。

家庭照顧假–>比照事假不給薪。

雇主不得因受僱者請【防疫照顧假】或【家庭照顧假】而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
wen2558
我們公司沒有全勤只有本薪加績效(據說看海外業績給)如果說不能影響考績那的確是申訴有理了(只是那傻傻上班的多數員工不就很不公平)
為了三百元去吵這個有意義嗎?
如果三百元對自己的影響如此之大,
是不是該思考一下薪水本來就太少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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