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PIP,改變工作條件,要求自行離職??

在目前公司年資三年,公司業績年年下滑,每次開會都在說今年很差...吧拉吧拉,是一間老牌設備代理商,完全依靠老客戶大單生存
最近通知我說業績不好,要啟動PIP,在會議中要求我開始寫日報周報隔日行程有的沒的我都可以接受,但條款有一條要求我"除了拜訪有客戶外,其他時間都要去公司打卡待滿8小時"而且我是業務型態,晚上都可能回客戶mail或line或公司訊息
總公司在台北,我沒有任何部門同事跟主管在這裡,辦公室平常也幾乎沒有人,在我入職時就明確告訴我【不用每天去辦公室】會議中我跟主管爭執這點,他一直強調現在不一樣...因為我"今年"業績不好所以改變
但這是我在就職時就談好的條件,當時就也因為這樣我同意,因為我通勤單趟1小時+停車費200,他說我若不接受就自請離職。我回他為何要自己走?要就資遣,然後他就閉嘴了,重複跳針這就是PIP計畫,是"為了幫助我"。
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前輩,這算不算所謂變更勞動條件?我兩年多來都是遠端工作型態,除了去客戶端處理事情,一周也就進公司2~3次
公司看起來也是遲暮之年,是個很封閉的產業,B2B型態但資源完全不透明,我就也只是被丟在這裡,我們部門兩年多來除了皇親國戚,走了十幾個人(滿編含老屁股也才10人上下)前幾個也有上勞工局雞飛狗跳的,我早就也不想做了,沒前景也沒錢景...想聽聽大家建議現在怎麼應對
la367909 wrote:
沒前景也沒錢景...想聽聽大家建議現在怎麼應對

蒐集證據

去勞工局檢舉

也許算霸凌

反正事情

已經發展到這個地步了
「大千世界,無掛無礙, 自去自來,自由自在, 要生便生,莫找替代。」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