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 Ch wrote:跟你說沒有診斷證明...(恕刪) 謝謝你,我當下真的沒事,不過是我朋友腳撞到他的踏板,我朋友腳有受傷不過去醫院檢查沒事過幾天就好了我有問過警察是否可以跟婦人求償我朋友的醫藥不過一個說可以,之後問另一個又說不行因為是看肇事責任......
樓主的保險大概是指"機車強制險"吧.....有保第三責任險的.....肯定第一時間就call警察來了做完筆錄資料丟保險公司就好~~等通知你大概就是說賠多少找你簽名或對方死咬保險公司請你申請責任鑑定(要付錢給偉大的政府xd)機車第三責任一千出頭而已~~~~~~怕這些鳥事,還是保一保比較好雖小時才不會搞的一肚子氣
渝wan wrote:.....我現在是怕...因為她說的太誇張講話都沒根據,又很盧,調解的時候他開出來的條件誇張沒辦法答應,如果他告我過失傷害怎麼辦,我沒有不想賠是她太誇張,他看我小小年紀好欺負,可是我真的不想為了一件小事留下案底..... 不想留下案底,就跟她好好溝通啊,態度要放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