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機車的強制險可以連同過戶一起到監理站櫃台同時辦理以經不需要強制險先過戶了,只要買、賣雙方帶證件及印章到櫃台先生/小姐會拿一份資料填寫就連同強制險、機車過戶一起完成(如果是代理人則是需要雙證件,本人就證件加印章)現在只有汽車需要這項業務還要,機車以經不用了回正題大大是跟車行購買領牌車,交車時應該會收到車籍全部資料自己拿一下自己的保險卡打電話給公司確定有無生效就好。
catch217 wrote:如題,由於過‘’去沒遇過...(恕刪) “保險公司的人告知我,目前車子的火險以及失竊險是登記在我的名下沒錯”。如你上述所言,應以保險公司說的為準,且保險過戶給新的被保險人,只要新車主的ID影本即可,不用雙證件、印章。
這個可能要比較近市區或保險公司有駐點的監理站(所)才有。今年我去恆春監理站辦過戶,櫃檯人員叫我先把強制險過戶到新車主名下再來,我問他不是有一種表格可以把機車、強制險綁在一起過戶?對方回答我說他們這裡沒有保險公司駐點,所以沒辦法。今晚最正點 wrote:現在機車的強制險可以...(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