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tom wrote:
請問我如果去監理站說右側有路障 一台汽車閃雙黃燈臨停
所以所有機車包括後方來車皆往內側車道移動
+我如果在那煞車而不到內側車道 可能造成後方來車撞上
這樣有機會請他們自己吃掉嗎


不會

申訴全部程序是三次 (行政訴訟案件是二審定讞)

第一次是交通裁決所 (免費)
這個階段只看罰單有沒有缺失,例如:違規法條與違規事項是否符合、日期地點是否正確....
因為會把你的申訴內容發文給開單員警答覆,所以不要抱太大希望,主動承認罰單錯誤的不多

第二次是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要自付300元裁判費)

第三次是高等法院行政訴訟庭,判決下來也就是二審定讞,不可以再申訴 (要自付1000元裁判費)

你如果要說"理由",
基本上是向地方法院提出第二次申訴,而且必須出庭應訊,法官才會問你辯解理由是什麼

如果你覺得600元值得大費周章,那就去吧~
重新路是出了名的會抓

鼻子摸一摸 繳錢吧...

不然就去申訴看看....不過...機會不大就是了
這案子申訴有用嘛?本人經驗, 在北市, 復興北路, 多次閃避路邊違停車輛, 開單多張, 申訴無效, 北市羅斯褔路及三褔街口, 以前上方有個行人天橋(現已拆除), 那兒剛好也是公車站, 除了違停車輛外, 還有公車切進切出, 好死不死, 那兒也畫上禁行機車幾個大字, 為了閃躲公車也是被照, 申訴無效...
上週停等紅燈時, 剛好看到, 一輛RV250雙載, 由北市長安東路東往西方向, 直接左轉建國高架橋機車道, 警察由宣美飯店路旁以百米速度衝出, 直接攔下開單, 就只差2cc就不用繳罰單了, 要是我是他, 早就賣車了, 只差2cc, 路權卻天差地遠 !!!
違停路邊的車子沒事, 卻拿閃躲違停車輛的機車開刀, 禁行機車, 根本是惡法!!!

看一下這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7&t=3769472&m=s&s=36&p=36

你的機車路權和腳踏車是差不多的!!!
五谷王北街口的天橋上啦,申訴,很難吧。之前新莊中正路新泰路那個路口,還是錄影舉發~中正路一堆公車要右轉新泰路,一堆機車切出來直行,被拍的一大堆~
你這個還好啦,警察拍的。現在一堆行車紀錄器,一堆素人在檢舉來檢舉去的才煩勒。我騎黃牌的,現在除非塞車被堵到或是燈號轉換來不及,基本上也都不會進停等區。怕被陰到~反而汽車擠進停等區的沒啥事
肚子三層非一日之饞 wrote:
第三次是高等法院行政訴訟庭,判決下來也就是二審定讞,不可以再申訴 (要自付1000元裁判費)...(恕刪)

高等法院無行政訴訟庭,上訴之管轄法院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上訴之裁判費為750元。
肚子三層非一日之饞 wrote:
你如果要說"理由",
基本上是向地方法院提出第二次申訴,而且必須出庭應訊,法官才會問你辯解理由是什麼
...(恕刪)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例外,
無須經過言詞辯論。
Daniell0827 wrote:
可以說這是警民合作嗎??
警察故意放任違規停車的汽車
就可以讓後面大部分的機車行駛禁行機車車道

以CP值來看
一台違停汽車罰600-1200
但是機車一台罰600好了
放任汽車違停一分鐘
至少也可以造成兩台以上的機車騎到禁行機車車道
違停五分鐘至少可以拍到十台機車
聰明的警察當然是抓機車不抓汽車啊


形容得非常貼切

我同樣也吃過這種的虧

沒辦法

警察現在不敢追無照駕駛

當然玩一些偷拍的遊戲來衝業績


沒拍到字都可以試試申訴
申訴不過大不了繳錢
原來這裡會被拍
下次經過就小心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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