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3年我高三的時候,當時台北市交通黑暗期,為了要有更多時間準備大學聯考,所
以我的父母親幫我買了迎光讓我可以通勤。
當時我是因為它很大台,外型又炫才買了他,還買紅色的,真夠嗆的。
可是好景不常,才騎不到三個月(也還不到五百公里),就在我家樓下被偷走了,當時我
整個人都傻了,報了案還是無法找回它。還好那時候車子有保險,幾個月後,又貼了近兩
萬元買了第二部迎光,這次買了藍色的,心裡很是高興,加上又考上了不錯的大學,算是
滿意了。
沒想到,這次又騎不到一年(大約五千公里),竟然在自己學校的大門口被幹走!
當時已經晚上將近十點了,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像瘋子似的在同一條人行道上走了
好幾回,就是不信被偷兩次車的厄運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而車子最後也是沒下落!
每次我只要想到這裡,就非常痛恨那些偷車的人!他們輕輕鬆鬆就偷走別人的寶貝,根本
不會去想到車子的主人有多難過、多不方便!
這次車子也是有保險,只是因為騎了半年了,所以賠得比較少。過了幾個月,再度去買機車,
這次,我的爸媽不准我再買150C.C.的車子了(失竊率太高),我只好悻悻然的買了迅光125。
唉!想當時從大車換成小車,加速真的差很多,尤其是當時我的體重有一百零九公斤,
更是雪上加霜!所以每當我加速時,總會想到那台車大、加速快、外型優的迎光150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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