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ea2007 wrote:樓上那些認為這上不...(恕刪) 之前好幾年前我的老勁戰改了HID在八德監理站要驗光型時就遇過驗車員嫌我前輪改太大(原廠110-70-12 換成100-90-12)就算光型驗過了還是要求我前輪去換回原廠規格不然不給蓋章放行通過 後來旁邊也是來驗車的"牛"先生就偷偷跟我說叫我隔天再來說這個驗車員太誇張太鯛了 隔天就不是這位驗車員值班了果真我隔天什麼都沒換就來覆驗 就真的這樣讓我蓋章通過了
comanche wrote:之前好幾年前我的老勁戰改了HID在八德監理站要驗光型時就遇過驗車員嫌我前輪改太大(原廠110-70-12 換成100-90-12)就算光型驗過了還是要求我前輪去換回原廠規格不然不給蓋章放行通過 後來旁邊也是來驗車的"牛"先生就偷偷跟我說叫我隔天再來說這個驗車員太誇張太鯛了 隔天就不是這位驗車員值班了果真我隔天什麼都沒換就來覆驗 就真的這樣讓我蓋章通過了 不要以為公家機關的人就很懂規定。台灣的監理單位很多不求甚解的人。他們的觀念就跟這棟樓很多人一樣,不是原廠就不行。但是像輪圈這種東西,根本就沒有規定不能更換。
orea2007 wrote:不要以為公家機關的...(恕刪) 剛剛查了一下 監理站對變更輪胎尺寸還真的會管~~http://cyi.thb.gov.tw/Doc/99.05.04-%E4%B8%AD%E8%A8%93%E6%89%80%E8%BC%AA%E8%83%8E%E6%AA%A2%E9%A9%97%E5%8F%8A%E7%B6%AD%E4%BF%AE%E6%B3%95%E8%A6%8F%E7%A0%94%E7%BF%92.pdf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3 條汽車車身式樣、輪胎隻數或尺寸、燃料種類、座位、噸位、引擎、車架、車身、頭燈等設備或使用性質、顏色、汽車所有人名稱、地址等如有變更,均應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記。前項變更登記,除汽車所有人名稱、地址等變更時,免予檢驗外,餘均須檢驗合格。引擎或車架變更,以型式及燃料種類相同者為限。第一項汽車設備規格之變更應符合附件十五之規定。不過按照當時黃牛先生的意思來說 應該是一般檢驗員對這種項目不會管到這麼多~除非改得太誇張了(機車後輪改超寬汽車胎這種~~)只是我剛好遇到比較鯛的~~
comanche wrote:剛剛查了一下 監理...(恕刪) 但其實你看條文內容,他是說要登記,並不是不能改。你沒去登記是你的錯,但也不是一定要換回原廠式樣。你有登記他還要刁你,真的嚥不下這一口氣,記得是可以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