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 wrote:
對方太白爛堅持不和解要上法院橋的話就大家照規矩來,零件有損傷就算只是擦傷也報下去
上法院會有折舊問題,但是工資無法折舊,這樣講很明白了吧??
豬腳倒下去只開五六萬太良心了,我的ER6上次也是給人倒車撞倒,一副GGYY的嘴臉,我就開八萬讓他自己去傷腦筋
對方不是開公司嗎??兒子還上來求援,好笑
一年內新車可以不用怕,就算上法院也沒折舊問題
過五年以後的車折舊很恐怖,保險公司很會算的
而且他們時間很多,反正每天就是跑法院
不知道會不會只賠殘值
對方那麼緊張應該是只保強制險吧(強制險只賠人不賠車(財損)
真正有保險(第三責任險)的人是很冷靜的,就算撞到人也可以向不關他的事一樣較保險來(除非撞到超跑)
之後除了做筆錄外你就只看得到保險公司的人(調解、理賠、上法院)
個人積分:10分
文章編號:45187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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