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 app的回文果然不好用


naive888 wrote:
法規都過了 很好奇...(恕刪)


也是有法可罰,只是不清楚是哪一條
反正民粹治國…唉
Princesex wrote:
也是有法可罰,只是...(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2條第7項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
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
一、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白話來說:交通部沒說你可以走高速公路,你走的話,最低罰你3000並記點

所以雖然法律三讀通過了,還是卡在交通部這關

交通部比立法院還要大溜

合法~
但是
違規!!

naive888 wrote:
法規都過了 很好奇...(恕刪)

cbr600.rrsp wrote:
6/29上午在國三...(恕刪)

三寶也會騎重車?

飛天羊 wrote:
三寶也會騎重車?...(恕刪)


阿恩丟好棒棒.
bakalin wrote:
白話來說:交通部沒說你可以走高速公路,你走的話,最低罰你3000並記點
所以雖然法律三讀通過了,還是卡在交通部這關


我考大型重機考試時,來自公路總局訓練所的學科教官說,交通部已經通過法條,允需紅牌可以走高速公路,但是"公告"是內政部的職權,是未經公告允許,所以紅牌才上不了高速公路的!!


bill_suen wrote:
我考大型重機考試時...(恕刪)


媽呀,我們政府還真會推皮球,結果弄到重機能否上高速公路要由內政部決定,內政部用甚麼數據來決策? 不還是要交通部給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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