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tjk wrote:我的建議真的是300就好400騎起來很棒很舒服, 但是在市區內真的很不方便!(恕刪) 其實NIKITA300和刺激400還有MAXSYM體積沒差多少了,應當不是說300不300的問題,而是該車的體積為關鍵。前面幾樓看到有板友說停機車格被開單...這真的很無言... 瞧我們精美的TMAX 530...重機體積有大有小差異非常懸殊,最小代表:(VESPA GTS300ie) 模特兒給大家當比例尺最大代表:(Honda GOLDWING 1800) 看氣派成這樣...不給其因地制宜的權利,不分大小全部強制停汽車格,這問題我想給小學生看圖,來填答都會覺得不應該。(圖中為Honda CB400)希望有機會,陳立委能夠帶著這最大和最小兩台車,進入立法院院會,讓所有立委了解這造成民怨的立法,也期待新的交通部長能夠主動正視這問題。。。
zankson wrote:各位先進大家好.小弟...(恕刪) 北市現在,好像已經開始認同二台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可以]停在汽車格而不開罰了,只是每台都要繳交停車費。我是看新聞~網址是: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12/34765694/不信?可以打電話去北市交通大隊,讓交警親口證實給你聽。
richard0180 wrote:我有看過NK3停在機車格的!!他把車頭朝外大牌朝內(後面是牆壁)雖然我沒拍照檢舉...但我覺得NK3正看著我哭泣... 這樣停有另一個好處,車身不會超出停車格...車頭朝內停,立中柱,車子往後拉起,車尾很容易超出停車格,尤其掛外箱,反而不好車頭朝外,可以讓車子完全在停車格內...我的elite 250都是這樣停.出來也比較容易
peter_hsu wrote:停機車格,沒看過 ,...(恕刪) -,,-|||這位大大不好意思我還在環球地下"機車"停車停車場看過停紅牌重機~@_@可惜沒拍照...因為覺得不就台大點機車? 為什麼一定要去停汽車車格?
Nikita 200 / 300 車型都一樣, 只差在cc數及ABS~說真的~ 黃牌車會被放大檢視, 連停汽車格也被開單~搞的自已又要去申訴, 停機車格也被開單~自從200昇到300後, 發現黃牌好處是可以上快速道路及使用平面禁行機車道,在安全度比白牌好很多, 我騎200被一堆小屁孩剪的跟鬼一樣, 只因我車型比較大,就會想和你較量, 無聊的鬼島鬼屁孩~ 看你自已的需求嘍~另外 影子300 也是不錯選擇~很多朋友騎上後愛上她的瘦小及靈活度,相對的動力比較差一點~ G-Dink300(270cc)也是不錯選擇, 有前腳置物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