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陽機車(KYMCO)為什麼一定要有個資才能處理客訴?我好害怕啊~~和我一樣有買GDINK300的車主,一人一信吧!!


butter1252 wrote:
工作過的只會覺得呂先...(恕刪)


對一般消費者來說
打客服電話去不管接起來是實習生還是董事長
那就是代表該公司的客戶服務不是嗎?
這麼大的公司處理客戶問題的方式是如此草率
是誰比較有問題應該很明顯了吧?

但原PO那句關我屁事已經顯現出自己的修養程度
กิิิิิิิิิิิิิิิิิิิิ ก้้้้้้้้้้้้้้้้้้้้ ก็็็็็

butter1252 wrote:
工作過的只會覺得呂先...(恕刪)

你搞錯了吧,呂先生是負責這個案子的人,要再看一下內文喔

ex876 wrote:
對一般消費者來說打客...(恕刪)

真的不意思,找了一天都找不到人,人家還一直跟我要,有點火了,
只要他們有人能解決就好吧,

不一定要姓呂吧。

是說這種小事,廠商不豪邁點解決,難道是自己想上新聞?
因為警察重大案件

很多都是以車追人

所以汽機車的登記都很重視

所以要的個資當然慎重

免得一堆社會案件產生

Syaoran wrote:
只要他們有人能解決就...(恕刪)

公司就請呂先生負責此案,找了一天都在開會,該公司有我的電話,想打就打,我沒接到,回撥時總是現在是下班時間,請於上班時間再撥。哈哈

HiroMustDie wrote:
因為警察重大案件很多...(恕刪)

可是大哥,我行動都留了,也有通聯可查,你確定有辦過大案嗎?
我本身是個光陽產品的使用(消費)者,他的客服僅在於"存在"而以,"功能"性幾乎等於0~諾大的一個公司,售後服務的態度甚至比不上我家街尾老奶奶開的小小雜貨舖~

沒有一個人能有十足的好運能保證機車買來都不會碰上瑕疵(不良率),但是一路看來光陽的服務總是讓我看到負面的情形居多 ..... 一個對於消費者不友善的公司,我想我不會去碰運氣,下台車肯定不會再買光陽的產品!



P.S 我真的是光陽的消費者喔 ... 真象
我真的覺得如果樓主想要燈泡

想要對方認錯且提昇公司形象

最好的方式就是上法院

而不是來這發文,然後想說對方會不會怕

然後就讓樓主得償所望

然後樓主也省了一筆法律費用…

我覺得看好樓主的和看衰樓主的

應該要建議樓主採取法律行動

畢竟我們大家只是看客

再多的正反言論也幫不了樓主

樓主加油!
胖胖瓜 wrote:
如果客服只能服務買車的消費者,這家公司的客服真的是有待改進。...(恕刪)


修正...
誤會了你的意思...原來你有買車....

---下文大改----

一般這種消費糾紛...
1.退款退差價...
2.補實物......
..
你想要啥?
希望光陽能訂正廣告?....這應該會改
希望光陽公開道歉?...應該不會...
希望光陽能換上led模組尾燈?...大概不會..以後新款車可能會出吧?

你沒有強制力啊....
你應該找的是消保官..檢舉光陽廣告不實
一但判定有罪..除了罰款...光陽必需...
1.補償消費者損失...大概也是退款
(這沒你的事..因為你沒買車..不是消費者...)
2.大概也得公開聲明道歉.....

就這樣...

你現在一直挑戰光陽.沒有確實提出訴求..結果是...
光陽發現廣告錯誤...訂正...發新廣告單....
然後...就裝死...你還是得提報消保官...
到時..廣告已經訂正啦....
要告人...就不要打草驚蛇...
你第一步已經錯了..光陽的網站廣告已經改了....
店頭海報應該還沒有...

再拖一個月...勝訴機會就小了
除了你這個沒買車的人有反應廣告不實...
過了一個月...都沒人反應有問題...

倘消費者明知廣告不實,又無將廣告內容納入契約之記載,該廣告內容自不成為契約之一部。最高法院九十年度台上字第九一五號判決即是。

可能連廣告不實都告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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