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3的售價對上光陽VENOX 260的售價又是另一個打臉

進口貨是入關就要繳營業稅了

政府怎麼可能不課營業稅,又課不到外國公司,當然就進口的人繳。

以下摘錄新聞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 2011.06.07】網路日益普及,愈來愈多民眾透過網路交易。目前民眾上網向國外公司或網站購買物品,例如皮包、衣服、書籍等,金額超過三千元,只要貨物運抵海關,消費者在通關時必須另付百分之五的營業稅。不過,如果民眾向海外公司下載音樂、遊戲等軟體,因為不是貨品,不必通過海關,稽徵機關就無法代課五%的營業稅。因為國稅局課不到這筆營業稅,財政部日前發布解釋令,上網向國外購買軟體,金額超過三千元,民眾必須自行向國稅局申報繳交百分之五的營業稅。不過,這項規定引發不少民眾抨擊擾民。... ... 官員說,國稅局不會逐筆去查稅,但如果民眾或國外公司被檢舉逃漏營業稅,消費者還是要負起逃漏稅的責任。很多民眾聽聞上網下載音樂、電影或遊戲軟體,超過三千元還要自己去繳營業稅,都很詫異。多數人的疑問是,「售價不是已經含稅了」、「為何要買方去繳營業稅」。此外,就算要繳稅,到底要何時繳、怎麼繳,國稅局也沒說清楚。國稅局官員解釋,只要外國公司在國內沒有營業場所,買方就必須負責繳稅,因為民眾購買軟體的售價是「未稅價」。官員說,國稅局課不到國內沒有營業場所的外國公司的營業稅,而營業稅本來就是買方負擔,因此繳稅責任就落到買方身上。官員舉例,民眾到便利商店消費,售價內含百分之五營業稅,等於業者先代收這筆稅金,再幫民眾把稅繳給政府;外國公司若在國內沒有營業場所,就無法比照辦理。


在國外購物可以享扣繳貨物稅,通常要申請才有,多繳沒有那個國家會主動退稅。
你說的這篇是因為這些公司沒有在台的點,才會這樣收
假如今天是榮秋進口,那榮秋每年就會必須繳營業稅,而這營業稅5%,不是直接從貨物身上課的,不信你去打聽商家,看看他們的5%營業稅怎麼交,比如一家藥房一年進了200萬的藥,那你是說他要繳200萬x5%的稅金嗎? 當然不是,是看發票和收支的...

在國外進重車,辦理進出口的時候,就會連帶一起辦退稅的動作,至少可以退10幾%...
這部份沒有貿易商會告訴消費者的..


dougles1974 wrote:
進口貨是入關就要繳營業稅了
政府怎麼可能不課營業稅,又課不到外國公司,當然就進口的人繳。
以下摘錄新聞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 2011.06.07】網路日益普及,愈來愈多民眾透過網路交易。目前民眾上網向國外公司或網站購買物品,例如皮包、衣服、書籍等,金額超過三千元,只要貨物運抵海關,消費者在通關時必須另付百分之五的營業稅。不過,如果民眾向海外公司下載音樂、遊戲等軟體,因為不是貨品,不必通過海關,稽徵機關就無法代課五%的營業稅。因為國稅局課不到這筆營業稅,財政部日前發布解釋令,上網向國外購買軟體,金額超過三千元,民眾必須自行向國稅局申報繳交百分之五的營業稅。不過,這項規定引發不少民眾抨擊擾民。... ... 官員說,國稅局不會逐筆去查稅,但如果民眾或國外公司被檢舉逃漏營業稅,消費者還是要負起逃漏稅的責任。很多民眾聽聞上網下載音樂、電影或遊戲軟體,超過三千元還要自己去繳營業稅,都很詫異。多數人的疑問是,「售價不是已經含稅了」、「為何要買方去繳營業稅」。此外,就算要繳稅,到底要何時繳、怎麼繳,國稅局也沒說清楚。國稅局官員解釋,只要外國公司在國內沒有營業場所,買方就必須負責繳稅,因為民眾購買軟體的售價是「未稅價」。官員說,國稅局課不到國內沒有營業場所的外國公司的營業稅,而營業稅本來就是買方負擔,因此繳稅責任就落到買方身上。官員舉例,民眾到便利商店消費,售價內含百分之五營業稅,等於業者先代收這筆稅金,再幫民眾把稅繳給政府;外國公司若在國內沒有營業場所,就無法比照辦理。
在國外購物可以享扣繳貨物稅,通常要申請才有,多繳沒有那個國家會主動退稅。
魯拉拉拉 wrote:
從別的國家買車,在當地也享有退稅的優惠,假如從日本進車,在日本當地會有退稅政策,比如我在日本買了台幣50萬的重機,假設退稅率是17%,那我在日本就可以先享有50萬x17%的退稅金,...(恕刪)


魯大怎麼不早點講?
我愈來愈賭爛代理商了!

那r3 abs日本售15萬,先退稅25500,空車等於124500…
結果台灣本地開價24萬…還沒abs!啊台灣關稅不就100%?
這....所以我才一直說,如果驗車制度像別國一樣公平簡單的話,你也可以找報關行幫你從北美進車,北美的新車便宜,二手重車更是他媽的便宜...嘿嘿嘿

xboy200 wrote:
魯大怎麼不早點講?
我愈來愈賭爛代理商了!
那r3 abs日本售15萬,先退稅25500,空車等於124500…
結果台灣本地開價24萬…還沒abs!啊台灣關稅不就100%?
前提是進口貿易商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民國 103 年 6 月 4 日 修正】
第 1 條 (納稅範圍)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
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
第 2 條 (納稅義務人)
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如下:
一、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
二、進口貨物之收貨人或持有人。
三、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
,其所銷售勞務之買受人。但外國國際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
固定營業場所而有代理人者,為其代理人。
四、第八條第一項第二十七款、第二十八款規定之農業用油、漁業用油有
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免稅規定者,為轉讓或移作他用之人。但轉讓
或移作他用之人不明者,為貨物持有人。

十五問:應徵營業稅之進口貨物以誰為納稅義務人?

答:依營業稅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進口貨物以收貨人或持有人為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所稱進口貨物之收貨人,指提貨單或進口報單記載之收貨人,所稱進口貨物之持有人,指持有進口應稅貨物之人。


國外進口-->貿易商(算一次營業稅)<--屬進口貨物之收貨人

貿易商--->消費者(算一次營業稅)<--屬銷售貨物

要課二次營業稅,但仍可扣抵銷項稅額。

台灣法律也有針對很多貨物有免稅或免課規定,項目非常多,有舉趣

從國外進口到台灣,在國外可以辦退稅,視該國規定,日本有消費稅,會優待國外旅客退稅。

從台灣出口到國外,是可以辦理退貨物稅的。

有興趣可以查閱一下進出口稅制部份。

魯拉拉拉 wrote:
這....所以我才...(恕刪)



今天若大國施壓台灣須配合該汽機車生產國與台雙方互相承認安審規格~~~~~~~~( 美夢中~~~~~)
怎麼買什麼車可以連車主都可以一起罵,又不是買房當投資客,誰買車不是真心喜歡買的,售價針對車商罵吧!別忘了政府也一起罵!

而且檔車、重型機車市場已經很小眾了,怎麼還有人喜歡講這種製造對立的發言。
除非像以前簽WTO的時候,美國強迫台灣開放重車進口吧..


dallasoriginal wrote:
今天若大國施壓台灣須配合該汽機車生產國與台雙方互相承認安審規格~~~~~~~~( 美夢中~~~~~)

dougles1974 wrote:
前提是進口貿易商加...(恕刪)


不!
前提是廢掉artc!
剩下的就交給市場機制就行了~
以兩陽目前的競爭力來看,打個七折差不多~
有一點純不懂,想請教~~
總有人會說台灣市場小,所以國產檔車會賣比較貴!!
小弟認知,國產的機車,在本國一次生產100台,若出口80部去國外,留20部在國內賣,那這樣有影響到成本價??所以國產要賣自家人較貴??
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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