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台北士林中山北路與中正路交叉口的狀況,中山北路綠燈通行,
此時狀況發生,中正路後方救護車開起歐一歐一模式,交通警察與義交紛紛制止中山北路車流(但綠燈沒改),
義交要中正路的車,紅燈通過,所以此時中正路車流啟動,但中山北路雙向多輛機車汽車皆不服從,還是一直左右衝過來,
導致有二次差點車禍
我想問的,假如真的車禍了,哪邊要負全責 ?
我當然是認為 中山北路的車要負全責,但真的是這樣嗎?
人員指揮大於燈號誌
正確聽到警消救護車聲音,應該是靠邊停下,待緊急車輛通過續行
如果有人指揮還亂開車,出車禍當然是駕駛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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