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台北士林中山北路與中正路交叉口的狀況,中山北路綠燈通行,
此時狀況發生,中正路後方救護車開起歐一歐一模式,交通警察與義交紛紛制止中山北路車流(但綠燈沒改),
義交要中正路的車,紅燈通過,所以此時中正路車流啟動,但中山北路雙向多輛機車汽車皆不服從,還是一直左右衝過來,
導致有二次差點車禍

我想問的,假如真的車禍了,哪邊要負全責 ?
我當然是認為 中山北路的車要負全責,但真的是這樣嗎?
文章關鍵字
理論上中山北路的要負全責
因為交通指揮大於通行號誌

noheal wrote:
昨晚台北士林中山北...(恕刪)


這個....考駕照不是都有讀到嗎?

指揮比較大
我也是這樣認為,但明明中正路車流開始動了,中山北路雙向還是一些車不顧指揮硬衝




chu2528 wrote:
這個....考駕照...(恕刪)
我覺得聲音要開得像消防車一樣大
騎機車戴全罩都要到路口才能聽到救護車聲音
還有次開車聽音樂沒有很大聲
平交道柵欄都開始放了我才嚇到= =

不是哪一國的還有低頻喇叭
能用振動的提醒車子...

不然上下班時間車多誰聽得到= =

考照時應該要知道現場指揮大於紅綠燈,那些不聽從指揮執意要衝的自然是負全責的對象......上下班通勤有必要冒這麼大風險賺那十幾二十秒通過一個路口?
尤其路口都有監視器,假若出事賴都賴不掉。
有憲警義交人員指揮,就服從指揮行車 (保全工程人員無法識別者指揮,依號誌路況自行判斷)

人員指揮大於燈號誌

正確聽到警消救護車聲音,應該是靠邊停下,待緊急車輛通過續行

如果有人指揮還亂開車,出車禍當然是駕駛自己負責...

按這裡檢視外部影片 (按這裡在新視窗中開啟影片)
noheal wrote:
我想問的,假如真的車禍了,哪邊要負全責 ?...(恕刪)


我認為指揮者有過失!因為他不應該站在路口瞎指揮!他應該即時手動調整紅綠燈燈號!
有過失的自然就要為事故負責!看是指揮者,還是授命長官!
只是如果真的出事了,是一條人命呢?這責任誰又負得起?
無能政府領導下,大家自己看著辦。




我就不懂路口有什麼好指揮的!紅燈停綠燈行,用路人瞎了?還要你交警指揮?站在路中間刷存在感?擋路而已!
交警只需要站在控制箱那裡!視車流調整燈號即可!站路口是玩命啊!重點是對車流的疏導一點幫助都沒有!

noheal wrote:
我也是這樣認為,但...(恕刪)


很讓你驚訝嗎? lol

xboy200 wrote:
我認為指揮者有過失...(恕刪)


手動調整燈號可能沒有辦法.
因為以台北市來說燈箱鎖匙只有交通隊員警有.
路上的義交/派出所員警都沒有的.

另外還有手操燈的時機只有報備勤務中心核准後才可以手操燈.

指揮者有沒有失誤那要法官判決. 不過一般情況是以交通指揮人員為主.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