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叭啥?看不懂紅綠燈?"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回覆



我是嘎嘎 wrote:
對於上一篇有參與討論的人,請問還要討論什麼嗎?

樓主您太認真了
網路上鍵盤魔人一堆啊
就算您PO這個出來
還是有一堆鄉民說您的不是
這麼剛強的個性雖然是好
但往往心裡不是很爽
何必呢,他們又不痛不癢的
要就要抓這些鄉民的把柄
直接告上法院
這樣才會改變所謂的鄉民的正義

舉凡毀謗,公然每辱,這些都很容易從他們口中蹦出來滴
與其在此爭論,倒不如直接抓把柄還來得有成效



cainhsu wrote:
樓主您太認真了網路上...(恕刪)


告上去只是被酸的更嚴重吧

看看另一篇被逼車的

還有人說樓主自找的= =

不過也習慣了

01不就這樣

xopen520 wrote:
告上去只是被酸的更嚴...(恕刪)

因為標主太認真了
所以告上去也只是一線之隔呀~
如您說的
01不就是這樣嗎?
見怪不怪了
名句"認真你就輸了"
看完樓主的第一篇,與續篇,結論是:
1.四輪的在路上最大
2.把經過公開在這版面,一樣四輪的說什麼都對,一樣還是四輪的最大
3.鍵盤開車就算了,猜測可能只剩一張嘴開車,騎車
舉個例,大型重型機車併行,或是超速,就被說得好像萬惡不赦,還要取消路權,汽車紅線違停(小7,學校,名店,菜市場前不就一在堆,隨處可見),酒駕,超速的也不少,通通都視而不見...
不論現實在道路上,或是在虛擬的網路世界,四輪的還是最大,現實中四輪的違規不算違規,在虛擬世界,一樣的老大心態改不了的,四輪車主心中只有二輪是錯的,四輪的怎麼會錯呢!!
牛頭帆 wrote:
騎車上路安全比較重要...(恕刪)


讚+1

我是嘎嘎 wrote:
若要觀看上一篇文章"...(恕刪)

汽車紅燈左轉
給他紅單
機車霸占內側
鄉民公幹
謝謝
先說明一下
我不是挑毛病,只針對看到的現象跟法規探討
因為我覺得警察的回覆跟法規有點不一致


根據版主上一篇所提出的法規來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在看一下警察的回覆
5.請問影片中路段有無畫分快慢車道?
五、按該上傳影片內容(0:00~0:15)顯示,該路段係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

表示警察是認同該路段係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
那在參考法規的規定
如果機車是行駛在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
就應該行駛在最外側的車道,
"最外側二車道行駛"是指行駛在兩邊不同方向車道的最外側車道

我是不知道警察回覆時是否真的有看到這一條法規
因為當我看到給警察的問題順序與問法,就有可能會使警察在回覆時造成這種狀況

我有汽車也有機車
但是當我看到影片的機車時,我也會叭他,
就算我騎機車,我也盡量都是騎在最外側
因為我一直都有一個觀念,當單一方向有兩線道,
機車是不可以行駛在內線道的




kosen wrote:
先說明一下
我不是...(恕刪)


當然不是雙向來看,是單向兩車道!!

也就是無慢車道路段,可行駛無禁行機車標線的外側兩條快車道!(一邊各兩條)

你的觀念還是丟掉吧,只要單一方向有兩線且沒有禁行機車,機車就是都可以行使。
kosen wrote:
表示警察是認同該路段係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
那在參考法規的規定
如果機車是行駛在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
就應該行駛在最外側的車道,
"最外側二車道行駛"是指行駛在兩邊不同方向車道的最外側車道

最外側兩車道是指同向從外面屬進來兩個車道!
難道騎車會騎到對向車道去?還是說騎車還要看對向車道有沒有禁行機車標線?
依照我對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的了解,肯定不久就會去劃上禁行機車的標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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