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ww755 wrote:哦!原來也是可以這樣...(恕刪) 您是想說大型重機以外的機車停紅燈只能停裏面嗎怎麼可能難怪停個紅燈有人死命也要往前鑽不然停後面就違規了三、指示標誌 用以指示路線、方向、里程、地名及公共設施等,以利車輛駕駛人及行人易於識別。三、指示標線 用以指示車道、行車方向、路面邊緣、左彎待轉區、行人穿越道等,期使車輛駕駛人及行人瞭解進行方向及路線。
好吧!既然你已經顯得不耐煩!就不要拐彎抹角了先前我倆已經討論過一些了,這次就再討論一下吧沒錯!你講的很對!但是我在影片中卻有看到外側劃分了"機車停等區"不依照此停等區指示標線範圍規範!是不是已經有違反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六十條之嫌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稽查。二、不遵守公路或警察機關,依第五條規定所發布命令。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四、計程車之停車上客,不遵守主管機關之規定。
wwwww755 wrote:好吧!既然你已經顯得...(恕刪) 第一 機車停等區是給機車優先起步用的 不代表每個機車在紅燈停車一定停在格子裡第二 很多人說內側是左轉道或是汽車道在此先說 我們的政府好厲害 都把人民洗腦洗的超徹底那邊是雙向雙線 所以內側直線左轉共用 外側為直線右轉共用無左轉方向號誌 紅燈不得左轉無禁行機車字樣 機車可行駛於該路段所以影片主角 行的直 坐的正最後說一段感想交通亂 也許人民有責任但是用錯誤方是去教育駕駛的政府更應該被拖出來打
cs0762 wrote:加油,繼續堅持下去,...(恕刪) 這讓我想起去年11月某日晚上11點多,我載著朋友從台中東海大學沿著中港路要回家,在與文心路交叉口遇到紅燈,我們摩托車約10幾台在停等區裡等綠燈。後面一台黑色LEXUS一直叭,大家都紛紛向左或向右讓他過,有一個阿伯可能聽力不好還是怎麼樣一直不移動,我可以感受到LEXUS駕駛叭到要把方向盤砸爛了...阿伯還是不動,結果LEXUS搖下車窗驚天怒吼...講了一連串不堪入耳的東西,阿伯嚇死了趕緊讓道...LEXUS裡的人就這樣怒目瞪視所有人...右轉呼嘯離去有夠恐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