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巷子口被撞了,誰的責任比較大?


pj110000 wrote:
我朋友前幾天在巷子的...(恕刪)


對方還有上班 還不錯了

無法去上班

如果是樓主同事錯比較大

還可以要求賠償工作損失

為什麼要用誇張兩個字?

另外 時速多少不是看看影片說了算!

有巷口照片嗎?

可以看一下路權

不然就是以"左方車必須讓右方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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