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大師 wrote:路權是沒在分巷或弄...(恕刪) 可以參考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ct?xItem=46992&ctNode=1397&preview=Y
pj110000 wrote:我朋友前幾天在巷子的...(恕刪) 對方還有上班 還不錯了無法去上班如果是樓主同事錯比較大還可以要求賠償工作損失為什麼要用誇張兩個字?另外 時速多少不是看看影片說了算!有巷口照片嗎?可以看一下路權不然就是以"左方車必須讓右方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