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你一定要告,到妳家附近的警局告發,如果他和你住不同縣市,那他就完蛋了, 光到警局偵訊來來回回, 他就會瘋了!堅持不和解不撤案,就會移送地方法院檢查官,他又得舟車勞頓的跑去你附近的法院,如果你覺得這樣還不夠爽, 就再堅持不和解,即便最後不成立, 你也是一點事也沒有,總共只要跑警局法院2~3次而已,他則是得坐火車跑很遠,保證可以整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