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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的建議
BOT有它的好處
也沒有什麼都要政府做
養一堆肥貓的意思(其實還是看制度和執行)

我不反BOT
很多事政府作確實會虧很多又養一堆閒人

重點是
一定會賺,賺很多,獨賣,關係到全民公共利益和福祉的事
應該由政府自己做 不應由財團吞下 或者乾脆一次開放兩家競爭
我認為關係到"全民" "公共福祉和利益"的事
政府即使會虧錢
也應該責無旁貸的自己做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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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政府BOT(如ETC)的建議

我只是一個小老百姓
可是個人覺得
BOT應該是用在如果評估由政府經營可能虧錢
或者頂多持平情況之下
才應該執行的

像ETC這種一定會賺
而且一定會賺很多的案子
又是"專賣"事業
又一定是"財團"賺走的事業
為何要BOT??
自己做全民賺啊
還不會有人員轉職的困擾
不會有個資的困擾
不會有圖利財團的罵名

建議政府往後BOT
對於獨賣以及一定賺的事業
不應該用BOT方式
可以考慮自己做
或者不要專賣而開放市場競爭
才比較合理吧

不要眼光短淺
只為了一時的利益
最後反而肥了財團 瘦了政府
就像現在政府缺錢
一直賣國有地
以後大家就知道後遺症了
看人做吧

我們公司去年十月,從南投市政府接手南投猴探井天空之橋風景區

從原先每天不到千人入園到現在提昇了一倍

三個月投入整修的金額已經超過千萬了!

因為只能經營三年,所以預估虧損1千萬左右

為何要做?在地人的使命感而已!

neu03 wrote:
像ETC這種一定會賺
而且一定會賺很多的案子
又是"專賣"事業
又一定是"財團"賺走的事業
為何要BOT??...(恕刪)


這個局是很清楚的,

BOT就是合法的五鬼搬運,

先將政府國庫的肥肉割出去,

再由那些少數權勢官商一同分享!


人人狂舞呼萬歲 拍掌如雷欲震天 絕憐此輩真無智 逆反潮流愈顯然
因為初期建設成本要錢,不給廠商有甜頭鬼才來投標
所以你贊成公營, 養肥貓, 米蟲
neu03 wrote:
對政府BOT(如ET...(恕刪)
ETC的BOT要去問立委諸公
當初是他們執政在野的聯手阻擋原本交通部規劃的預算
也是他們要求去BOT的
neu03 wrote:
BOT應該是用在如果評估由政府經營可能虧錢
或者頂多持平情況之下
才應該執行的
像ETC這種一定會賺
而且一定會賺很多的案子
又是"專賣"事業
...(恕刪)

etag 目前的問題先撇開不談

其實在高公局眼中,遠通只是個他們的代收員
(如同有些政府公用停車場的代管公司:嘟嘟房)
遠通每公里抽代收服務費 0.035元 大約3%~4%

高公局需不需要為了要多賺這3%~4%的錢去加人力,建設備?
BOT(Build-operate-transfer,興建-營運-移轉)
參考:
http://www.tri.org.tw/per/doc/t08/049.htm
"BOT財務規劃策略
就BOT類型而論,其方案是否可行,應著手以民間投資經營財務角度予以評估規劃,成功的可行方案是以民間投資可獲得合理報酬率為基礎。因此政府如何將自償能力偏低的方案開放興建,考量分割與搭配彈性措施以增加民間機構收益,使得整體BOT方案的財務可行性提高,始能吸引民間投資,是極為需要。"

政府舉債太高,無法在短期內對有效的公共政策來執行,透過這種方式,合法圖利民間廠商,本來就是資本主義與民主國家的常態,重點是管考與監理

只是一切興利的制度來鬼島後,就全變樣了.....

我們還沒那素質,民眾,政府,財團都一樣......

neu03 wrote:
對政府BOT(如ET...(恕刪)

BOT的用意是因政府連要初期投入建設的經費都沒有
或政府無專業人員可以經營該產業
BOT制度本身沒錯
而且躺著收錢又不用多養人員何樂不為
錯的是怎麼評選出一個那麼爛的來經營
還有既然民眾已經反應爛政府還沒做為
BOT 不是壞事, 出問題的是評審投票的方式
往往少數幾個人的分數就可以左右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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