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了一些問題
1.遠通(或高公局),它怎麼通知你的,是有登報??還是確實有公示送達??
2.罰單,政府機關要有盡力查閱人民居住地的能力,現在都電腦化了,如果掛號被退信的話,它也要盡力查詢通知道當事者罰你才正當(可惜貴夫人連戶籍都沒遷,這下留下比較大的漏洞)
3.把這件事情告知水果日報,如果水果日報有種登的話,那其他媒體才會跟著登,或是不登。在網路上大家叫過那麼多次,也抗議過,但是現在連廣告都是政府在幫忙推銷,這張手要怎麼突破??哪間媒體不用吃飯的??
4.馬政府,幹的也沒比前朝好,收的收吃的吃,交通部官員不是說依法行政嘛??快把違約金收回來阿。事實結果會不會又是某大官跟老徐喊價錢阿
5.我建議是效法日本,在交流道設置感應所及人工收票所,爽玩的先讓他過沒關係,不爽玩的總可以選擇另一條路吧!下交流道扣款的扣款人工收費的收費,這樣不是馬照跑舞照跳,日本能,台灣就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