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樓主故意散布錯誤的訊息,那是其心可議…
不過政策推行造成人民的誤解不是應該由高公局跟遠通來解釋清楚?
不要推說這些人才不會上來看鄉民的意見,這麼多打手出聲就是最好證明!
這表示案情並不單純…
讓我想起紅十字會長回應日本捐款的去向…
DOUBLE18 wrote:
若是樓主故意散布錯誤的訊息,那是其心可議…
不過政策推行造成人民的誤解不是應該由高公局跟遠通來解釋清楚?
不要推說這些人才不會上來看鄉民的意見,這麼多打手出聲就是最好證明!


本人相信樓主不是有意

只是提醒樓主,""歡迎轉貼""的文章必先查證,詳查資訊

如果沒寫""歡迎轉貼"",只是一般文章表達的話,爭議性倒是沒有

""寫上歡迎轉貼""的意思表示就差很大了

無心無意的文章,到時如果上法院要法官的自由心證來裁量,不是你我的無心無意

本人是最近看到""有人轉貼不實的文章被裁罰的新聞才有感而發,請搜尋清大陳維廷 轉貼""

如果樓主只是上01單純打打嘴砲,正反兩方一來一往倒是無傷大雅;但是""歡迎轉貼""這四個字學問就很大了

到時計程收費上路之後,到時有人因為樓主的文章被收取手續費或是遭到裁罰,向檢警單位檢舉的話,追查ip與帳號,樓主的麻煩會很大。真的很多人吃飽沒事幹,為了10元、20元打官司比比皆是

我才不是高公局跟遠通打手或是工讀生,請小心發言,不然就請double18舉證

說真的,你們貼不貼etag不干我的事
看到這篇將ETC與政府的配合時程,就知這果然是個官商勾結的經典名著了.

http://blog.xuite.net/ufcyclg/other/61347599

小老百姓沒申請走到ETC,開罰: 高工局: 依法行政
遠通違約: 高工局:免費ETC已比瀱金多?? 無必要開罰??

結論是: 老百姓罰款一定要繳國庫..
遠通只要把罰金充當設備投資即可?? 罰金變資本投資?那日後獲利錢算誰的?? 為什麼一樣是罰金差這麼多?以後交通罰金是否可由人民自行購買設備避免超速?只要證明支出比罰金還多即可?
我連你是誰?說過什麼話?都不記得了!
懶得理你…
明天還要上班!
沒空跟你在這裡鬼打牆

DOUBLE18 wrote:
我連你是誰?說過什麼話?都不記得了!
懶得理你…
明天還要上班!
沒空跟你在這裡鬼打牆


懶得理我,就不要說別人是打手

大家打打嘴砲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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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Mobile01站方黑白不分亂停權,即日起關閉帳號不再參與討論

拍郎 wrote:
(正義魔人跟工讀生不...(恕刪)
Q: 不裝eTag一樣由遠通代收費,遠通一樣賺,為何要抵制?
A: 升斗小民當然鬥不過大財團跟高官,所以不裝eTag最多也只能增加遠通的麻煩而已,增加什麼麻煩呢?主要有兩方面!第一:無法感應eTag只能車牌辨識,辨識失敗的機會大增,遠通可能收不到錢或是要用更多人力補強辨識;第二:沒有eTag就沒有預繳可以扣,遠通就要多花寄送帳單的人力跟費用來收同樣的錢


我也不喜歡遠通的手段,也不喜歡遠通主導的e-tag,不過有些意見理性地跟大家討論。
有網兄提到方案一與方案二會讓國庫收入減少,對遠通沒有影響;同理可證,第三方案需要耗費遠通較多的人力成本與郵寄成本,請問這些成本真的會傷到遠通嗎?還是由高工局吸收?到頭來還是全民納稅來吸收?
如果有人能有可信性比較高的資料佐助(如高工局與遠通的契約書,不過通常是密件,不太容易得到),我們就可以知道這樣的抵制手段是否能夠達到效果。否則,亂搞一通只是讓全民買單,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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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郎 wrote:
您應該沒有看清楚我寫...(恕刪)
+1
反對的聲音是政府改善的刺激,不管ETAG如何走,駕駛人的抵制是有一定效用的

拍郎 wrote:
(正義魔人跟工讀生不...(恕刪)


不推怎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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