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CON wrote:
peter 大太感謝你了,我剛寫的作文就被管妹丟到資源回收區,還好你有引言出來,這也代表你為人坦盪,管妹立場太不公正了,這不就代表他認為寫"婊"也是不妥的,真是不應該..如果我改寫這樣,她是不是就不會刪了.
此時剛好我妹從房間出來,問我有沒有看到她的作業,我就揶揄了我妹,小明也跟著揶揄了她,我很珍惜我和小明的這段友情,希望我們能一直揶揄來揶揄去,不要有隔閡.
好啦,我也不回了,就像有人信三隻小豬,有人不信,那管的了那麼多.
寫的太直接又會被丟掉,這種敵暗我明虧本的事,還是不幹的好,祝天下太平囉.
今天的重點是,原PO公司內部開會,會中討論到有關防弊相關內容...
如果要單純討論ETC的防弊功能,大可以不必用一些針對性的文字去凸顯原PO對於同事私德上的批判...更別說文中也沒提到原PO有跟當事人求證過(我們先假設確實有這個人)。
在這種情況下,對著自己朝夕相處的同事出言揶揄...
joey888 wrote:
因為公司現在採E-tag明細報帳
而過路明細有詳細時間紀錄
一些外勤同事無法摸魚及多報過路費
"拍謝轉生氣"
請問依照我上面專文說明,你還有什麼不同的理解?願聞其詳。
有本事就當面對著當事人說,不然就是訴求公司處分該同事以作表率之後在上來討論ETC的防弊功能,這比起靠著揣測來批判同事私德,甚至可能根本沒跟當事人求證過就發言來的好很多...
從前面我就說了,我用婊同事這個詞,就是陳述事實,如果你覺得我不是陳述事實,歡迎提出...我願意接受指教,沒什麼好不坦蕩的。
我對我的言論完全負責,現實層面來說,ETC只是電子化某些數據,要說拿來防弊真的有點誇大了...而我在這帖上看到更多的是原PO拿ETC這個議題來給自己同事難看,俗稱婊同事,請問何錯之有?歡迎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