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我不是正面撞..我當下踩時候有感覺ABS啟動..所以我往內側路肩閃..
怕閃右邊影響到右邊的車子..
安全氣蘘沒有爆開..算是是好險...水箱也沒事!!
是用車子算堅硬的地方去撞..
前燈罩全毀..右前葉凹了
還有右前門..後照鏡噴了..前保桿毀了..
時速才60多~
說東森新聞有撥出了..希望能追出前面那台車子..
我可以要求精神理賠嗎..呵~~我現在過高速公路收費站..都會怕耶!!

abian888 wrote:
能追出前面那台車子


一定可以查出前車是誰阿
用體驗方案的不是都有錄影扣款嗎
應該非常容易查出吧
http://blog.yam.com/ferragamo520/article/57898382
恭喜樓主可以換新的尾巴.....

這種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所造成的事故,找到最前面那台腦殘有沒有用?
佳格老師,請小心開車啦

那天我也差點遇到相同的情況了,腦中馬上浮現你的經歷

差點!!
我在平路遇過類似的案子,當時下班尖峰,車很多
本來是大家順順騎,前方未載安全帽的阿伯,好端端的馬路上突然急煞
結果後方兩台機車追撞(包括我)
急煞的阿伯看到我們撞在一起後,馬上加速逃逸...

我們一口咬定最前方的車有責任
但香山派出所員警到場後,認為急煞者完全沒有責任
他甚至說「說不定人家想要撿東西,這是他的自由,
馬路那麼大,愛煞車也是他的自由,撞到人的就是錯!」
員警還說,他處理過很多類似的案子,就算日後要申訴、上法院,都沒用
因為最後的判決結果,都是急煞無事

所以樓主的例子,大概只能讓後方去賠了
前面的就算抓到了,也只能跟他揮一揮....



tommycheng wrote:
ETC速限不是50k...(恕刪)


從這位仁兄的發言,我們可以知道為何現在ETC仍一堆車死守50km以下通過了
即使速限已經提高到70將近一年了,還有很多人不知道
不知道就算了,還在網路上散播錯誤的訊息,誤導更多人
然後要靠「google」才知道速限提高
但是在進站前,早就一堆告示牌跟您說70km
偏偏一堆人開車不看標誌、不看告示的
搞得ETC車道常常急煞、龜速


characters wrote:
馬路那麼大,愛煞車也是他的自由,撞到人的就是錯!(恕刪)

警察說出這種話顯現出非常不適任
若是每個人都要小心翼翼別人會無厘頭急煞
那道路上還有安全可言嗎

characters wrote:
因為最後的判決結果,都是急煞無事(恕刪)

判決無罪的原因應該不是煞車自由和追撞有錯
而是不像本例這樣有影像證據
沒辦法證明對方急煞

characters wrote:
從這位仁兄的發言,我們可以知道為何現在ETC仍一堆車死守50km以下通過了
即使速限已經提高到70將近一年了,還有很多人不知道
不知道就算了,還在網路上散播錯誤的訊息,誤導更多人
然後要靠「google」才知道速限提高
但是在進站前,早就一堆告示牌跟您說70km
偏偏一堆人開車不看標誌、不看告示的
搞得ETC車道常常急煞、龜速


真的
每次下班時ETC總是會有幾台超慢的路隊長!!!
真是OOXX
老哥別呆了,後車撞前車,一定是說你未保持安全距離,還會再開一張罰單給你的

你還想精神賠償,涮涮去啦~

最近有一新聞報導總統車隊開道車,說未指示清楚,也是害後車追撞,交通大隊不也回覆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真的你是黏牛屎了~

下次還是多保高點車體險吧~至少修起來不較不會這麼吃力啦~
abian888 wrote:
還好我不是正面撞.....(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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