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7531 wrote:
預約用戶的用意其實是體驗服務
體驗一輩子是很怪啦
只是我不懂當時訂出這個體驗的時候怎麼沒規定用戶滿三個月要決定變成etag用戶或繳費用戶
現在好啦 當初沒有規定這個流程
高工局一調整費率 就有人卡在中間不上不下的
不期待高公局會解決預約用戶的問題啦冷笑
不如貼貼比較乾脆
不然就把帳戶退一退茶
其實...小弟看法有點不同...
小弟不認為 "預約用戶的用意其實是體驗服務"
當初沒有規定這個流程 <--本來就有規定這個流程... 所以才不規範滿三個月要轉為 E-Tag 用戶.
請參考下列連結 高公局 公告 的第八條第二款第三目... 沒有改過第三目喔(有修正第一目跟第二目)
http://etc.freeway.gov.tw/UserFiles/File/Toll/BUS/%E5%9C%8B%E9%81%93%E9%AB%98%E9%80%9F%E5%85%AC%E8%B7%AF%E9%80%9A%E8%A1%8C%E8%B2%BB%E5%BE%B5%E6%94%B6%E8%A8%88%E7%95%AB%E4%BF%AE%E8%A8%82%E7%AC%AC%E5%85%AB%E6%A2%9D%E7%AC%AC(%E4%BA%8C)%E6%AC%BE%E5%90%84%E7%9B%AE%E5%85%AC%E5%91%8A.pdf
根據 高公局 公告的 國道高速公路通行費徵收計畫.... 預約用戶 (VTP) 本來就計畫內..
所以不能定義為 "體驗服務"
若真要這樣說...何必要搞個 非E-Tag 用戶??
修改法律.... 讓所有車輛強制貼 E-Tag 不就好了
根據小弟解讀...請問 為何要打九折..
原因是因為 這樣不會造成 高速公路通行費變成呆帳
所以 才 提供 九折優惠 給 用路人.......
所以只要是在限定時間以內以前 款項沒問題 (因為遠通要處理帳務需要時間) 最後裁定為5天 就給打折
如下為高公局回覆 消基會 內容....與連結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5&p=5521
高公局回覆內容為 "未申辦E-Tag 用路人"... 請問... VTP 預約用戶...有沒有貼E-Tag?????
VTP 是否為 "未申辦E-Tag 用路人"??? 答案應該是 Yes....... 白紙黑字公告的吧
非eTag用戶於通行後5天內繳交通行費優惠已開發
高公局說明:針對立法院要求未申辦eTag的用路人,為鼓勵其通行後儘速自動繳費,給予於通行後5天內繳交通行費者與申辦eTag者有相同之通行費優惠折扣,高公局即依立法院決議要求遠通公司規劃辦理,並責由遠通公司儘速完成系統開發,目前系統已進入測試階段。
高公局公然 違反了白紙黑字寫的... 立法院決議案....
立法院決議 等同於法律... 這樣應該算是 公然違法 與 說謊... 這樣的政府單位.. 是否是說一套做一套???
預約用戶 (VTP) 如今變成 "三等用戶" 比不申裝 E-Tag 更糟..
若比較定義為 繳費用戶 的 預約用戶 而言..
有專戶扣款(預儲)因此造成 國道高速公路通行費的 "呆帳" 機會 更低
政府何必要冒險 逼用戶轉為非E-Tag 用戶 ???
不合理也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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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期待高公局會解決預約用戶的問題啦 冷笑 <-- 小弟也在冷笑...尷尬地笑...
不如貼貼比較乾脆
不然就把帳戶退一退茶
小弟想說...收歸國營比較快..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