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ckman wrote:沒錯 在網路上常常看...(恕刪) 說的真好國文沒學好也有可能 (自己解讀)常常只看第一句話就開始做文章加上 記者亂報之前有跟記者交過手 發了新聞稿結果第二天 看不到我們的新聞內容因為記者自行解讀~完全走位加變樣那天還沒談完 記者就急著走你急不要來丫 搞不清狀況 內容~
sano312 wrote:我疑問更大為什麼政府不賺要讓遠通賺這種國家級壟斷事業,適合讓民營公司經手嗎?40塊過路費打九折36塊,政府已經少賺一成透過遠通勢必要過一手,那實際到政府手上又更少那不就是等於減少國家稅收、圖利財團嗎?...(恕刪)去問當初批准的政府,為什麼要把這東西BOT。 原因大概有很多,比較正面的應該是國家預算不夠,所以bot給民間廠商,讓他們去花錢。 比較負面的就是政府把錢挪去別的地方,然後刻意的把這東西給特定廠商過關。案子成立了之後,就必須得執行啊,不然國家賠更多。這東西有好有壞,其實如果是國家來做,可能要花更多錢和更多時間,過路費可能還會漲價,然後肥貓官員一堆。 跟台電這種國營企業一樣這位大大所說的事情,仔細想想如果部外包的話...首先要先成立行政院交通部高速公路收費管理局下設:1.休息站服務人員,兩條高速公路共計20個休息站每站兩班每班五人需200人2.車牌辨識小組,約50人3.帳務小組,約需50人4.設備維修小組,依休息站距離設置一天三班24H,每班五人約需300人5.管理及推廣人員約50人另外還要設置辦公大樓還有現在看到的設備建設所以國家會多出650個公務人員就如上面的大大所說此單位只會越來越大薪水支出只會越來越多所以政府自己做...划不划算大家自己算吧...
levi0704 wrote:去問當初批准的政府,為什麼要把這東西BOT。 原因大概有很多,比較正面的應該是國家預算不夠,所以bot給民間廠商,讓他們去花錢 結果呢?ETC國庫負擔高出5倍消基會痛批圖利遠通高工局一年支出4億 VS 改為ETC電子收費後,每年須拿出將近20億元給遠通電收這就是我們的大有為政府簽出來的東西
不是我想幫他們講話只是我剛剛到高公局網站看了一下隨便一算台灣交流道還真的不少高公局交流道、收費站、服務區里程一覽表應該是160~180個?沒實際去算...如果是這樣在每個交流道都設置門架(北上x2 南下x2)以170個交流道來算....每個交流道要4個總共要680個門架如果是設置在兩個交流道中間好像真的有比較少如果單以門架數字來看...這個做法確實能有效減少門架數量但是這是不是最佳方案就不曉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