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e0712 wrote:
雖然現在的交通部就像酒囊飯袋一樣無能為力,令人火大
但BOT並不是說解就能解的,始作俑者不能被忽略
...(恕刪)
對,始作俑者不能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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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tds.lib.tku.edu.tw/etdservice/view_metadata?etdun=U0002-2307200717474100
中文論文名稱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政策之變遷:演化觀點
研究生中文姓名 張喬怡
ETC政策前後規劃達十年之久,歷經中華電信預算被刪,改採BOT決策轉折,到後來由遠通取得最優申請人,但在二OO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卻遭高等行政法院撤銷最優申請人資格,在二OO六年八月三日更被最高行政法院認定ETC政策當初的招標違反公平、平等原則,ETC案必須重新招標。
http://pro.udnjob.com/mag2/tool/storypage.jsp?f_ART_ID=37955
【2007/12/11 經濟日報/記者費家琪】
目前每輛車通過ETC一次,遠通電收向高公局收取3.4元的委辦服務費,在64個月後改為以里計費,收取的委辦服務費更低。據遠通財務部門估算,要營運15年後才能損益兩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