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更新 大家都漏掉遠通電收對老百姓最大的恐怖威脅!!

做人做事坦蕩蕩,上高速公司還怕人知道?一堆到處打卡唯恐天下不知他們行蹤的人都不怕了!上個高速公路你會怕?我有裝etag,說真的,好用的很,省了我很多時間,不用沒空還要去繳費,也不用排隊收費站,現在有個資法,遠通搞不好比這個爛政府還來得可靠一點。最好你南北跑一路跑省道,我在高速公路上給你加油。
不覺得現在都不能做壞事了嗎?
最近的案不都是路口照相,通聯記錄,DNA破的.
習慣成自然後,好像也沒那麼嚴重,
也沒什麼因應之道,拒用社群,拒絕打卡也沒用.
如果你沒犯法,調你記綠或側錄的人,就告他.
偶而提醒自己,走過必留痕跡就好了.
sigh
只能說政府真的圖利財團,資遣掉成本較低的收費員,反而增加付給遠通更多的手續費,而且徒增人民的不便(衍生一堆收費問題),但卻堅持要執行,原因無他,就是圖利財團順便增加稅收,幾項重大政策的執行,讓我對這個政府深感絕望,講句簡單一點的,若是改成ETC後你沒多掏點錢出來付給政府的話,他幹嘛勞師動眾,這夠清楚了吧
樓主的論點根本不通,
沒貼etag照樣可以上路啊,
又沒不准你上路。

如果要說這樣算侵犯個人隱私,
那請問滿街都是公家或私人裝的監視器,
那比etag嚴重100倍,
這怎麼說勒?
你有遇到什麼切身之痛嗎?
Jackie kao wrote:

Jackie kao wrote:
中華民國憲法第10條...(恕刪)


自己說google.facebook.手機可以選擇不用

你不要開車就不會有這問題

拜託你不要開車了.....沒人可以強迫你!!!
樓主你有沒有想到說 就算用其他方式繳費 都還是有監視錄影器在 還不是一樣知道你去哪裡 行蹤如何 這問題從幾百年前就一直存在了
個資問題很難不外洩
但真有辦法預防嗎?
應該是防不勝防

更在意的是荷包又要縮水了~

Jackie kao wrote:
中華民國憲法第10條...(恕刪)

你有用悠遊卡嗎。

Jackie kao wrote:
中華民國憲法第10條...(恕刪)


多恐怖,蓋恐怖
版主真是真知灼見,我突然想到你每天悠遊卡行蹤資料也被全面掌控
小心不要隨便搭捷運找小三啊,以免暴露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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