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組稽核科長荊心泉表示,當初這項作法正反兩面的意見皆有,有人認為應刪除錯帳紀錄,有人則認為不該刪除。他指出,高公局已建議遠通比照銀行的方式,在紀錄上標示正、負,這樣就可以一目了然。
荊心泉說,之後會強制要求遠通要以此作法處理錯帳,讓當事人查詢時也能清楚哪些是錯帳,「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記者追問,許多民眾質疑現行的作法,是否只要遠通不說,這些錯帳就不會列入稽核內,荊心泉強調,這些錯帳現在遠通都會以公文方式提報給高公局,因此透過公文往來,高公局可以得知ETC有哪些錯誤,之後強制要求遠通更改作法,只是要讓車主也能看到而已。
高工局說法又換了。
而且只一直強調錯帳
可是到底算不算錯誤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