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an2289 wrote:
人家有違法嗎?民主的...(恕刪)
遠通現在沒有違法,但是違約了,而且改善期一再延長,連免費體驗加全面折扣都用上了,最後仍然改善無效。按照契約規定,改善無效要罰款,一再改善仍無成效,就可以解約。
契約會訂定利用率標準,就是以此檢核系統的可用性與接受度,兩造簽約認同的標準,明明遠通怎麼改善都無效,為什麼不能解約?還要給多少時間多少機會?是我在妨礙ETC政策的推行,還是怎麼也做不好的遠通?
民主時代,官員還可以隻手遮天,該罰不罰,該解約不解約?
suan2289 wrote:
總統都換人了,吵也吵了六年
應該不用在為弊案無限上綱...
現在的ETC
己經為OBU 0元, 而通行了六年,也証明為成功的系統
應該要支持國家政策
不要再為反對而反對...
(恕刪)
J1688 wrote:
suan2289 wrote:
總統都換人了,吵也吵了六年
應該不用在為弊案無限上綱...
現在的ETC
己經為OBU 0元, 而通行了六年,也証明為成功的系統
應該要支持國家政策
不要再為反對而反對...
(恕刪)
換不換總統和換執政黨關我何事...這只是一件"高速公路OBU案".
您這樣的意思是說一個人只要在工作上成功了,舞弊、A多少錢都沒事嗎?
到底是誰在吵???我們也有工作要做,我們也不是閒閒沒事...
這個系統成不成功?..我不知..因為我沒有使用..若我以主機外型與其他國家比較...我是覺得差很多
況且這種收錢辦事見不得光,有誰會笨到能讓我們一天就發覺嗎?六年後挖出來還算正常...有些都十多年後才被發現,還有很多到現在都沒人敢挖的事太多了...
實在無法認同這樣的看法,要是任何舞弊案過了六年就沒事?那以後...就大亂了...
現在國家的政策不是要"廉政公署"嗎?這個事件可以考驗一下政府有多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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