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色艾瑞克 wrote:
老板要提告高工局了....(恕刪)


我最喜歡看狗咬狗了

一嘴臭

sweiin wrote:
這種爛戲每季都要演一...(恕刪)



的確,每季上演一次。

演過的,戲路都大開。

大家網路罵這麼嚴重

小弟看來...枉然

政府一再寬限,遠東一再拿翹...

財團 政府一家親


我還是繼續用我的回速票

不管你達成率是65趴還是69.9999趴~


違約就是違約~

沒有達到合約要求就是違約~!!
花錢改善營運就可以不用開罰?這是哪門子的說法?
哪天我被抓沒帶安全帽,然後去買一頂501元的安全帽....
也可以說我有改善...而且改善花了501元,比罰單500元多!
不知道是否可以告委員會?
另外,害收費員失業,也請勞工局介入,不過,遠通應該不怕罰!因為根本不用罰!

藍色艾瑞克 wrote:
高公局依約可罰七二五○萬元,協調委員會卻裁處展延,高公局不服,將對遠通提訟維護全民權益....(恕刪)




不管最後如何?依法行政,提出訴訟才是正確的....

如果不提,搞不好變成自己違法、圖利....那就不妙了...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才罰四億,有沒有搞錯啊
里程計費已經延宕一年了,人民的錢不用賠喔

假設一車一天可以省 1 塊,單日車次算 50 萬就好
假設收費國道只有三條就好

這麼大大寬鬆的條件下,遠通應該賠償人民 54 億耶...

淦...我看應該要陪個 1000 億才符合公平正義吧
沒錢就不要做
沒能力就不要做
沒種就不要接


藍色艾瑞克 wrote:
老板要提告高工局了....(恕刪)
我們總統很忙喔
忙著內鬥
民生問題他可不在乎
也不拿手
他只在乎歷史名聲
藍色瓶子 wrote:
我想該是請我們那位總統出來說話:這不是違約 那什麼才是違約!
dreamcloud wrote:
我們總統很忙喔忙著內...(恕刪)



台北地院審理ETC案,認定前交通部長林陵三與秘書宋乃午共同為遠通等特定廠商護航,在廠商要求下變更執行事項,宋因收賄卅六萬餘元,昨遭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判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八年,投資遠通的精業公司前協理蔡錦鴻因行賄遭判刑二年半、褫奪公權一年;林陵三未在本案起訴之列,但因法院認他知情,判決書載明他是「共同正犯」,檢方將另行偵辦。


看上面這個Wiki就可以知道為什麼一堆人要搞你了...
沒錯 他們就是故意要搞你賠錢 搞到你倒.............
藍色艾瑞克 wrote:
老板要提告高...(恕刪)
四億對徐胖來說只是小錢,乾脆點付可以提高點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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