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更新~消保處有新訊息]對抗遠通方法1-->非etag用戶無明細~火大~直接向行政院消保會申訴

喵的,1/9申訴,剛才(1/13)收到mail回覆,居然告訴我已結案?????已結案?????已結案?????已結案?????已結案?????已結案?????

怎麼處理的我都不知道阿,有沒搞錯啊


重複PO文 重複PO文 重複PO文 重複PO文 重複PO文

自刪
FXXK ,
收到 mail 說 已結案.
這是什麼意思?????????????????????????????

水能載舟,亦能煮粥! wrote:
喵的,1/9申訴,剛...(恕刪)


有告訴你原因嗎
重機喜好者
行政院消保處最新訊息
以下紅色兩點為可以好好發揮突破之處
本周比較沒空
下周再來理他

eTag上路系統不穩,各地消保官頻接獲申訴,新北市消保官李大鵬指出,遠通若不能證明身分證字號是「必要的資訊」,就以「高公局行政委託」為由,規定民眾須提供身分證字號才能申辦,不合理。

行政院消保處上周五邀雙北消保官及高公局、遠通電收會商,認定eTag儲值金為規費,即日起只要有關eTag爭議,均視為「非消費爭議事件」,全部由高公局處理。

李大鵬指出,eTag除非車輛轉手等少數情形,只能存入、不能提領,與辦銀行帳戶不同;遠通規定民眾須提供身分證字號才能申辦,等於變相強迫民眾提供身分證字號,不僅不合理,且恐導致民眾個資外洩。

李大鵬表示,就像縣市政府委外停車場收費,收費員並不需要車主個資;過去使用回數票,就算追闖收費站逃票,憑車號就可處理。

北市議員江志銘說,遠通的股東包括遠傳、遠銀等,誰敢保證民眾個資不會用於其他商業用途?

遠通表示,申辦時請車主提供身分證字號,是確認車主本人的申辦意願。過去曾發生車商業務在賣新車時,由於已獲得車主的身分證字號,「好心」幫車主申辦eTag,原以為可以幫車主省去自己申辦的麻煩,沒想到車主卻不領情,造成糾紛。

高公局說,ETC無論申辦或查詢國道通行費餘額,都必須確認是車主本人的意願,如果光用車牌就可查詢,則車主的隱私與個資將更無保障。

高公局針對不同程度的隱私資料,設定不同程度的確認方式。以查詢國道通行費為例,以車號、車主身分證字號,可查到每天預儲帳戶裡交易扣款的情形。如果要查這輛車每天經過哪裡,走了多遠、通行費多少錢,除了車號和身分證字號,車主還必須另外設定帳號、密碼,才能查詢。

【2014/01/13 聯合報】 @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辦eTag須身分證字號 消保官:不合理 | 國道eTag頻出包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8421454.shtml#ixzz2qI0xVrQc
Power By udn.com
g326344 wrote:
行政院消保處最新訊息
以下紅色兩點為可以好好發揮突破之處


回樓上,您這是報紙新息嗎
我今天一樣有收到結案通知,看來是批次處理..
但有任何人有收到「本文」的?
一路走來 Desire/OneV/OneX/E8/M10/U11plus
政府(消保官、高公局)也有法規會,人家研究法條比你我都強,如果消保官將事情定性在規費爭議,還要用消保法抗爭就很辛苦了!

不懂社會的運轉法則,只會一直碰壁而已,如果覺得這樣人生才有意義,那只能祝你好運。
蟑螂怕拖鞋
烏龜怕鐵鎚
一個怕一個

公務員怕什麼?
看著吧


doco0454 wrote:
政府(消保官、高公局...(恕刪)

g326344 wrote:
1/13更新
行政院消保處最新訊息
以下紅色兩點為可以好好發揮突破之處
本周比較沒空
下周再來理他

eTag上路系統不穩,各地消保官頻接獲申訴,新北市消保官李大鵬指出,遠通若不能證明身分證字號是「必要的資訊」,就以「高公局行政委託」為由,規定民眾須提供身分證字號才能申辦,不合理。

行政院消保處上周五邀雙北消保官及高公局、遠通電收會商,認定eTag儲值金為規費,即日起只要有關eTag爭議,均視為「非消費爭議事件」,全部由高公局處理。

李大鵬指出,eTag除非車輛轉手等少數情形,只能存入、不能提領,與辦銀行帳戶不同;遠通規定民眾須提供身分證字號才能申辦,等於變相強迫民眾提供身分證字號,不僅不合理,且恐導致民眾個資外洩。

李大鵬表示,就像縣市政府委外停車場收費,收費員並不需要車主個資;過去使用回數票,就算追闖收費站逃票,憑車號就可處理。

北市議員江志銘說,遠通的股東包括遠傳、遠銀等,誰敢保證民眾個資不會用於其他商業用途?

遠通表示,申辦時請車主提供身分證字號,是確認車主本人的申辦意願。過去曾發生車商業務在賣新車時,由於已獲得車主的身分證字號,「好心」幫車主申辦eTag,原以為可以幫車主省去自己申辦的麻煩,沒想到車主卻不領情,造成糾紛。

高公局說,ETC無論申辦或查詢國道通行費餘額,都必須確認是車主本人的意願,如果光用車牌就可查詢,則車主的隱私與個資將更無保障。

高公局針對不同程度的隱私資料,設定不同程度的確認方式。以查詢國道通行費為例,以車號、車主身分證字號,可查到每天預儲帳戶裡交易扣款的情形。如果要查這輛車每天經過哪裡,走了多遠、通行費多少錢,除了車號和身分證字號,車主還必須另外設定帳號、密碼,才能查詢。
.(恕刪)


現在就是遠通聯合高工局.消保官來跟用路人對立就是了.
calmax wrote:

剛剛行政院消保會打電話過來告知會把我們的申訴轉給高工局,因為這是屬於公法範疇(遠通為高工局管理 ),需要改為提出行政訴願(意即消保法無法管到這一塊)。
重點是當初提出申訴時有注意到會把地址或mail等個資選擇其中之一給被申訴人(遠通),而我是故意提供無門牌號碼的住址,來電的消保會小姐是說會mail給我補齊地址資料,這樣一來移轉給高工局之時,才不會因為資料不齊被當作無效資料,她是說不會把訴願人的資料洩漏出去,但是我想實際會怎樣很難說。
本來1/9申請之時還會顧忌個資外洩給遠通的問題,經過這幾天遠通陸續出包的表現,我決定等mail給我之後馬上資料回傳。
(恕刪)



消費者對遠通消費不滿----->消保會申訴----->消保會轉高工局處理------->高工局(交通部)屬遠通管轄------->那還申訴個屁!!!!!消保會是辦來消耗預算的壟官???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