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e-tag率超過50%,代表越來越多人接受e-tag?接受的理由是e-tag受歡迎.....有待考驗~不過是為了國道基金補貼4元,省自己荷包而已~溫水煮青蛙遠通拿的3000萬來補貼2元,依現在車次量,用完了沒,沒人知道(但依要加開車道行動,大致可估出來)超過部分遠通有再提撥嗎?回數票本來就非補貼,原價就是1張40,買100張打95折是銷貨折讓預購金額進國道基金信託戶,信託收益歸國道基金(銷貨折讓部分會再賺回來)ETC預儲進遠通帳戶,延伸收益遠通賺但補貼4元<-- 國道基金出的(遠通3000萬用完了之後…)明顯就是政策用國道基金買單,民眾隨人顧荷包,所以使用率升高反正未來不知道,現在先賺先贏,以後若發生全民皆輸,頂多一起輸而已,自己也不會是最慘的但是現在沒先賺? 不就傻了
cweilun wrote:使用e-tag率超過50%,代表越來越多人接受e-tag?接受的理由是e-tag受歡迎.....有待考驗~不過是為了國道基金補貼4元,省自己荷包而已~ 替自己省荷包有什麼不對??還是您佛心來著,願意多付4塊??真好...
放暑假去了,不想理你們了,在此轉貼高公局欠費事項,有問題請問高公局,謝謝通行欠費補繳注意事項當用路人行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道,因故未正常扣款繳納應繳通行費稱之”欠費”(包括ETC申裝戶及非申裝戶)。(一) 欠費補繳方式 (1)扣款失敗48小時後,您可於自動補繳期內,即欠費發生於15號前於當月27號內補繳,欠費發生於16號至月底於次月12號內補繳,至遠通直營門市補繳費用,免收手續費,但於其他通路補繳需給付通路商手續費。另eTag及全民體驗用戶可於自動補繳期內,至遠通直營門市或指定通路,以儲值方式免收手續費回扣欠費,但回扣欠費不能享有優惠費率。(補繳時程如下圖) (2)欠費逾自動補繳期,遠通電收亦會掛號寄出帳單至戶(車)籍地址(唯需酌收作業處理費50元),屆時請於繳款期限前攜帶帳單至全省四大超商(7-11、全家、OK、萊爾富)或 遠傳門市或 郵局 或 遠通公司直營門市補繳,亦可透過ATM轉帳完成欠費補繳作業。 (3)逾期帳單需請您前往遠通門市或致電遠通客服中心02-7716-1998刷卡補繳。(二) 作業處理費之收取依據 依據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汽車通行於應繳通行費之公路,經收費站不依規定繳費者,徵收機關應向其追繳通行費及加收追繳作業費用,追繳作業費用包含車籍資料查詢費、照片費、帳單列印費、掛號郵資費、人工作業費及繳款手續費」。ETC營運公司依本局之委託辦理通行費之追繳並加收作業處理費50元。(三) 錯行車道之通行費繳付 ETC用戶(包含e通機、全民體驗、eTag)行駛ETC車道,應依各收費車種指定車道過站。小型車行駛大型車車道將依規定收取通行費50元。(四) 欠費未於期限內繳納之處罰 欠費經掛號通知補繳仍未於期限內繳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處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五) 交通違規單據寄送地點 依法令交通違規單據寄送地點為戶(車)籍地址,若不便異動地址,又要避免無法收取通知單,可至監理單位另登記通訊地址。(六) 對ETC通行費繳費通知單有疑義時,要如何申訴? 若對ETC通行費繳費通知單內容有所疑義,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通知單所載繳款期限前,可電洽遠通客服中心02-7716-1998或親洽遠通公司直營門市填寫申訴單申訴。若對罰單內容有所疑義,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通知單所載申訴單位(即事發收費站、車籍監理機關)提出申訴。(七) ETC用路人,使用電子收費車道,上高速公路前應確認帳戶餘額足夠支付當次通行費用,以防未扣款成功,產生事後欠費補繳之問題,如確知不能扣款,應改行人工收費車道。上架日期 2012/06/21資料提供單位:業務組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2012/07/03欠費補繳時程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