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l77ee wrote:遠通說OBU不能多台車共用聽到的理由是預防OBU失竊但是現在明明就可以辨識車牌只要限定登記的車牌不就可以了嗎上網查當初議約時就有開出這種規格要求為什麼不見了...(恕刪) 因為此一時也,彼一時也當初情勢緊張時,遠通也是提出要將ETC捐給國家啊!可是現在呢?所以相信我,如果遠通順利撐到國道全面計程收費時,到時他可能會說e-tag優惠期限已過,一張要價五千元!什麼?嫌貴不想裝,那你就別想上高速公路!
easycure wrote:一張要價五千元!嫌貴不想裝,那你就別想上高速公路!...(恕刪) 在野黨和執政黨若敢這樣玩我想這應該會引發革命的, 不是上街頭玩玩而已.管你啥碗糕系統就是用路人只需繳過路費即可, 其他的額外費用都是不義之財.還買你家的OBU,繳手續費,繳滯納金...你還以為高速公路是你家開的哦隨你收錢.我限速內開車你要自己想辦法收到錢就對了,收不到就維持現在的收費站方式吧.
sx0800 wrote:在野黨和執政黨若敢這...(恕刪) 管你啥碗糕系統就是用路人只需繳過路費即可,做不到!我限速內開車你要自己想辦法收到錢就對了,做不到!收不到就維持現在的收費站方式吧,做不到!統統做不到就是做不到!!給我 ETC 我就是要 ETC!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