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號召225萬人退eTag令遠通解約,高公局:合約沒規定!

meowmew5 wrote:
網友號召225萬人退...(恕刪)

沒關係
只要讓他虧損就好
就算沒虧損, 增加就業機會也可以

可以的話遠傳也順便
看來不是正式合約,但訂約應該會依此參考,且合約亦得遵照相關法令





重機喜好者
難道我們小老百姓,
就真的對這種官商勾結無力回天嗎?
就是那個光 wrote:
看來不是正式合約,但...(恕刪)


就現實而言

合約不是單方面認定就可以的

你認定是屬重大違約,但對方未必認同

依保障遠通利益ETC合約

遠通可以申請提交協調委員會處理

別忘了協調委員會有一半是遠通人馬

因為當初簽署的合約附件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協調委員會組織章程

第三條規定委員會的組成是由甲方及乙方分別推薦相­同人數且經對方同意之委員,

再由雙方共同另外推薦一名主任委員」,

其實最快方式就是立委提案修改法令廢ETC BOT案

只不過要賠償遠通損失及交接過渡期的混亂

起碼被遠通再賺十幾年好

不用聽高工局在那裏唬爛~~~~

說什麼一年後,一年後都準備下台了~~~

到時候拍拍屁股走人,一整個官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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