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T wrote:
因為你是手機業者的客戶,所以有明細
非E-TAG用戶在遠通來看只是代國庫收費轉手賺代辦費,並不是他的客戶
即然不是客戶,理論上他當然不必提供額外的服務,
另他如果提供你明細,他怕你會依個資法告他,非法使用個人資料
這是我的推論
只要上高速公路,遠通不管是不是ETAG都得依法規代收通行費,這是國家規費,除非侷限非ETAG的錢高工局或其他企業代收,否則依約遠通不能拒絕,更沒法說非ETAG用戶因非他客戶,而設置障礙
況且遠通在隱私權部分對外解釋也引用個資法的公務除外條款,那條剛好是高工局可以用來要求遠通的法寶,就看他要不要站在民眾權益去要求
真可憐,公務機關本因保護民眾利益,謀求民眾福祉來設立並服務,現在反過來變成世要民眾點醒,否則就站在財團立場.... 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