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ja wrote:
可能是我活到四十幾歲已經太老了不太懂你們這些為了財團講話的人想法是什麼吧?
如果真的口口聲聲照合約跟按照法律來跑,把遠通電收換成任何台灣一家小點的公司,老闆恐怕都早就被政府告到坐牢一百年了.
不過,即便您如此堅定的為遠通講解推托,我還是相信台灣還是有很多人心裡存在著尊嚴跟正義....(恕刪)
少在那胡說八道了
我為財團說了什麼?講解推托呢?
你四十幾歲連一點基本知識都沒有嗎?
商人將本求利是一個普通常識
人家就是官商勾結下用合約把自已保護好好的
甚至我都懷疑你是在為護航遠通及某些人
怕合約不利台灣人民利益的事實一旦披露
就有人要倒楣了
只好拚命扣人帽子

要跟財團玩
真心勸你要多上網了解基本法律知識
司法院的判例你也可參考一下
才能保障自已的權利

高工局1/3聲明稿:有關計程收費系統及手續費相關問題之回應說明
有看懂問題點在哪了嗎?

























































































